新三板转板制度不能急于推出

2016年11月18日08:36  来源:证券日报
 
原标题:新三板转板制度不能急于推出

  近日,深交所副总经理金立扬在第十八届高交会的“十三五规划及供给侧改革”主题论坛上透露,深交所近期将深化创业板改革,其中包括将着重推动新三板向创业板转板。笔者认为,新三板“转板”机制的建立,将有效解决新三板企业更高的融资需求,为优质新三板企业提供更大、更宽的融资舞台, 同时,也为中国资本市场注入新活力,优化市场环境。

  10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指出要加快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时研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创业板相关制度。这是决策层首次明确提出新三板企业向创业板转板。

  种种迹象表明,新三板“转板”机制的研究正在提速。

  笔者认为,“转板”为新三板企业打开了进入创业板或主板市场的通道,省去了繁琐的报批程序,节约了上市成本,更加有利于上市企业健康发展。

  目前,新三板企业仅有IPO一条通道去主板或创业板。数据显示,截止2016年11月16日,新三板目前有61家公司启动IPO首发申报,有27家企业首发申报前往创业板上市。此外,新三板共有267家新三板公正在进行首发上市辅导,最早的公司从2012年6月就开始排队。

  但是,笔者也认为,转板制度虽然必要但不能急于推出。新三板的建设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当其具备充分的规模化、层次性和流动性后,推出转板制度才不会出现很多分析人士所担心的优质资源流失、资金扎堆优质企业等问题。同时,转板制度既要包括转向沪深市场的“升板”,也应当包括“降板”和退市制度,同时也应考虑主动转板和被动转板。

(责编:吕骞、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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