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3家险企不符合偿付能力新规

董禹含

2016年10月26日07:45  来源: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董禹含)昨天,保监会首次通报了偿二代监管体系下的风险综合评级结果。截至6月末,仅有3家小型保险公司不达标,分别为国泰财险、新光海航人寿和中融人寿,达标公司的数量占比达98%,资产占比达99%。

  所谓偿付能力就是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负债经营的保险公司需要拿出真金白银来保证消费者出险后赔得起。保监会表示,自2016年1月偿二代正式实施以来,保险行业整体偿付能力保持充足稳定。

  从风险综合评级看,160家保险公司中,风险低的A类公司和B类公司分别为54家和103家,合计占比达98%;风险较高的C类公司和D类公司分别为1家和2家,合计占比仅为2%。

  据介绍,这是偿二代下风险综合评级制度首次运行,是对保险公司风险状况最全面的评价。

  今年上半年,保监会对偿付能力风险较大的公司下发了4次监管提示函,对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公司和分类监管评级为C、D类的公司采取了严厉的监管措施,其中限制投资范围1家次,暂停增设分支机构1家次,停止开展新业务1家次。

(责编:李栋、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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