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范曉)昨日,央行官網公布了第四批非銀行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証》續展決定。93家機構支付牌照續展工作中,有9家機構因存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支付業務許可証〉續展工作的通知》(銀發〔2015〕358號)第六條規定的“不予續展的情形”,未通過續展,2家機構被縮減了業務范圍。據悉,此次支付牌照有效期為5年,從2017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26日。
據央行信息顯示,在此次“出局”的9家機構中,既有央行許可開展經營的第一批“正規軍”,也有商業巨頭投資的第三方支付機構。其中,北京中誠信和支付有限公司於2012年獲中國人民銀行核准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証》,是我國政府許可開展經營的第一批支付機構﹔而普天銀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由中國普天信息產業有限公司獨家投資的全國性第三方支付結算的專業化運營公司。
近來,央行整治第三方支付市場亂象,連出“重拳”。去年,央行還聯合14部委下發《非銀行支付機構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嚴格支付機構市場准入和監管,加大違規處罰。對於業務許可存續期間未實質開展過支付業務、長期連續停止開展支付業務、客戶備付金管理存在較大風險隱患的機構,不予續展《支付業務許可証》。
與此同時,與之前的牌照續展結果相似,部分支付機構在本次續牌中主動終止或被調減了支付業務類型或覆蓋范圍。比如,隨行付支付有限公司,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2014年銀行卡收單業務專項檢查情況的通報》,責令停止吉林、遼寧(含大連)、浙江(含寧波)、福建、黑龍江等5個省市銀行卡收單業務。此外,山東網上有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雖保留了互聯網支付業務,但不予續展預付卡發行與受理(北京市、青島市)。
自2011年央行簽發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過去6年間,央行共發出了約270張支付牌照。2016年8月,在公布首批27家支付機構牌照續期結果的同時,央行首度明確表態稱,下一階段將堅持“總量控制、結構優化、提高質量、有序發展”的原則,一段時期內原則上不再批設新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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