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就銀行業全面風險管理征求意見

金融機構全面風險管理應堅持全覆蓋原則

劉麗

2016年07月07日08:26  來源:經濟參考報
 
原標題:銀監會就銀行業全面風險管理征求意見

  7月6日,銀監會發布消息稱,就《銀行業金融機構全面風險管理指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根據銀監會要求,金融機構全面風險管理應堅持“全覆蓋原則”。即風險管理應當覆蓋各項業務條線,本外幣、表內外、境內外業務﹔覆蓋所有分支機構、附屬機構,部門、崗位和人員﹔覆蓋所有風險種類和不同風險之間的相互影響﹔貫穿決策、執行和監督全部管理環節。

  近年來,為加強和規范商業銀行風險管理,銀監會借鑒國際金融監管改革成果,緊密結合我國銀行業實際,陸續制定了各類審慎監管規則,覆蓋了資本管理、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並表管理等各個領域,初步建立起一套較為完整的風險管理規制體系。

  在此基礎上,銀監會從現有規則中梳理提煉出共性要素,同時參照巴塞爾銀行委員會《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的基本要求,借鑒國際經驗,起草了《指引》,形成了我國銀行業全面風險管理的統領性、綜合性規則,引導銀行業樹立全面風險管理意識,建立穩健的風險文化,健全風險管理治理架構和要素,完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持續提高風險管理水平。

  據了解,《指引》共8章54條,包括總則,風險治理架構,風險管理策略、風險偏好和風險限額,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管理信息系統和數據質量,內部控制和審計,監督管理及附則,強調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匹配性、全覆蓋、獨立性和有效性的原則,建立健全全面風險管理體系,並加強外部監管。

  此外,銀監會在前述《指引》的征求意見稿中還提出“風險限額管理”的概念,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根據風險偏好,按照客戶、行業、區域、產品等維度設定風險限額。風險限額應當綜合考慮資本、風險集中度、流動性、交易目的等。

(責編:李彤、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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