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证监会联合发文规范内地与香港股市交易资金流动

2016年11月23日00:01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1月23日电(朱江) 在深港通的正式开启进入倒计时之际,相关部门对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有关问题再发规范性文件。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6]282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主要规范了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的相关资金流动,包括证券交易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利率、收支范围、资金信息报送等。

对于账户开立,《通知》规定,香港中央结算公司可根据《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在境内银行开立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后,开立人民币沪深证券交易专用存款账户,专门用于沪股通及深股通相关业务资金往来。同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可按有关规定在香港的银行开立港股通(包括沪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银行结算账户,专门用于港股通相关业务资金往来。

对因结算需要融资的情况,《通知》规定,香港中央结算公司因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无法从香港汇入沪股通及深股通结算资金的,可以从境内开户银行融入人民币资金用于资金结算。香港中央结算公司融入资金的额度不得超过当日沪股通和深股通结算所需资金规模,融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亦同。

作为加强内地与香港联系的重要举措之一,在沪港通开通两年多之后,近期深港通的开启已箭在弦上。今年8月国务院批准《深港通实施方案》之后,相关部门正在加紧推动落地事宜。目前深交所和港交所的技术准备等已经就绪,相关券商也在积极做技术和业务准备。

今年9月30日,证监会正式下发了《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当时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本规定发布后,证监会、交易所、结算机构将据此陆续出台配套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确保深港通顺利开通。

而上述通知可视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的配套规范性文件。

对于内地和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清华大学正心正举思维与行为研究发展中心副主任刘振宇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按照规则,开设沪港通和深港通之后,原来在内地开设证券账户的用户,开通沪港通或深港通的专用账户后,可在一定买卖额度和个股标的范围内进行交易。

“这实际上开辟了一个通道,让内地人民币可直接参与香港上市公司证劵交易”,刘振宇补充说,相反香港也有一定额度港币,兑换后亦可投资沪深两市的股票。不过都有一定额度限制,并非全部放开。

据了解,即将开通的深港通主要制度安排参照沪港通,遵循两地市场现行的交易结算法律法规和运行模式。与沪港通相比,深港通不再设总额限制,个人投资者门槛为50万元。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说,即将开通的深港通和已开通的沪港通没有本质上的差异。深港通更多侧重科技股。他解释说,对于深圳和香港两个市场而言,科技股的估值差异大,相同行业深圳科技股的估值比香港高出大约5倍。深港通标的主要是蓝筹股以主,包括市值在60亿元以上的小型科技股。

(责编: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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