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巨灾保险推进仍存困难 群众保险意识不够强

2017年06月22日17:51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6月22日电(张文婷)“虽然巨灾保险工作已经迈出实质性步伐,但我国巨灾保险制度推进确实存在很多现实困难: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涉及部门多、利益主体广;群众通过保险分散风险的意识不够、依赖政府心理较重等。”今日,中国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在中国再保险巨灾研究中心揭幕暨首届巨灾风险与保险高峰论坛上对我国巨灾保险目前情况进行了解读。

众所周知,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长期以来,我国在灾害应对及管理方面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也承担了巨大压力。梁涛表示,保险作为市场经济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通过市场机制引导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巨灾风险管理,能够丰富我国灾害损失补偿渠道、健全灾害救助体系、提高巨灾保障水平、增强风险管理能力、平滑灾害引起的政府财政波动,是政府运用现代金融手段降低灾害损失影响的有效途径。

目前,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已上升为国家意志。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加快巨灾保险制度建设,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据了解,根据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总体部署,保监会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地震巨灾保险条例》,为地震巨灾保险提供法律保障。开展课题研究,提出巨灾保险制度总体思路和框架体系,并结合我国国情和现实需要,选择保障不足、关注度高的地震保险为突破口,先行建立地震巨灾保险制度。

2016年5月12日,保监会、财政部联合印发《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为地震巨灾保险奠定政策基础。2016年12月26日,地震巨灾保险运营平台上线,实现住宅地震共同体业务的出单、业务财务清算功能。2017年5月,财政部印发《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管理办法》,规范相关专项准备金计提、使用等环节。

“自2016年7月1日地震保险产品正式全面销售以来,承保标的19.80万个,保费收入503.09万元,保险金额188.75亿元。同时,各地在巨灾保险方面的先行先试,在保民生、保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政府掌舵,市场和社会组织划桨’的运作模式已经初见成效。”梁涛说。 

(责编:庄红韬、赵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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