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9家非银行支付机构被注销

范晓

2017年06月27日07:54  来源: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范晓)昨日,央行官网公布了第四批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决定。93家机构支付牌照续展工作中,有9家机构因存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工作的通知》(银发〔2015〕358号)第六条规定的“不予续展的情形”,未通过续展,2家机构被缩减了业务范围。据悉,此次支付牌照有效期为5年,从2017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26日。

  据央行信息显示,在此次“出局”的9家机构中,既有央行许可开展经营的第一批“正规军”,也有商业巨头投资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其中,北京中诚信和支付有限公司于2012年获中国人民银行核准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是我国政府许可开展经营的第一批支付机构;而普天银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由中国普天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独家投资的全国性第三方支付结算的专业化运营公司。

  近来,央行整治第三方支付市场乱象,连出“重拳”。去年,央行还联合14部委下发《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支付机构市场准入和监管,加大违规处罚。对于业务许可存续期间未实质开展过支付业务、长期连续停止开展支付业务、客户备付金管理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机构,不予续展《支付业务许可证》。

  与此同时,与之前的牌照续展结果相似,部分支付机构在本次续牌中主动终止或被调减了支付业务类型或覆盖范围。比如,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4年银行卡收单业务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责令停止吉林、辽宁(含大连)、浙江(含宁波)、福建、黑龙江等5个省市银行卡收单业务。此外,山东网上有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虽保留了互联网支付业务,但不予续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北京市、青岛市)。

  自2011年央行签发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过去6年间,央行共发出了约270张支付牌照。2016年8月,在公布首批27家支付机构牌照续期结果的同时,央行首度明确表态称,下一阶段将坚持“总量控制、结构优化、提高质量、有序发展”的原则,一段时期内原则上不再批设新机构。

(责编:李栋、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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