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支付机构投诉量增长:存款变保险 到期收益比定存低

林晓丽

2017年03月16日08:18  来源:广州日报
 

  存款变保险,最后到手的收益竟然比存款还低;残损外币遭遇银行拒兑;银行卡短信通知余额少了后,接到冒充银行客服的电话……遇上这些问题如何解决?能不能获得赔偿?昨日,广东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在广州发布《广东省“12363”金融消费投诉热线蓝皮书(2016年度)》(下称蓝皮书)显示,各类金融消费投诉中,银行业投诉位居榜首,非银行支付机构投诉呈增长态势。

  2016年,广东省(不含深圳,下同)20个地市“12363”投诉热线受理金融消费咨询4407件,咨询解答率100%,比2015年咨询量减少253件,同比下降5.43%;受理金融消费投诉1580件,比2015年投诉量增加37件,同比增长2.4%。

  银行业投诉位居榜首,非银行支付机构投诉呈增长态势。数据显示,2016年涉及银行业投诉1328件,占比84.05%,同比增长2.47%。

  银行业投诉内容较为趋同,投诉集中在银行卡、支付结算、贷款、储蓄及征信业务上,占银行业投诉总量83.89%。其 中,银行卡业务的投诉量依然居高不下,与2015年相比增加159件,同比增长37.50%。

  其中,由金融机构自身原因引发的投诉,高达1171件,占全部投诉量的74.11%。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林晓丽

  案例1 储户办存款 被诱导买了保险  

  蓝皮书还公开了十大经典案例。其中,2015年6月4日上午,某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接到段先生的投诉,称其于 2010年6月2日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某网点办理存款业务,存款金额为8万元。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以高息和分红为承诺,诱导投诉人签订保险合同,但没有明确告知投诉人其购买的是保险产品,且没有履行风险提示义务。

  2015年6月3日,保险合同到期。根据合同约定,投诉人得到的利息远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投诉人不满,要求保险公司至少支付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虽然双方意见分歧较大,但是经调解,某保险公司与投诉人达成和解协议,由其根据过去5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准利率向投诉人返还利息。

  案例2 残损外币遭银行拒兑  

  2015年2月28日,投诉人林某致电某地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 “12363”投诉热线称,其在A银行申请将面值500元的1张港币兑换为人民币,该银行以该外币缺损1个小角是破损币为由不予兑换,林某认为该外币缺损部分很小,不影响外币的真实性认定,且该外币是在其他银行兑换而出,质疑为何不同银行对破损币的认定标准不一致,因此认为该银行拒绝兑付其外币不合理。并到当地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进行投诉。

  经查,该银行有规定:“残损外币不予兑换,可为客户办理托收”。随后该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先后多次致电投诉人,向投诉人做了细致的说明解释工作,并联系投诉人提供相关的制度文件供查阅。

  蓝皮书指出,在金融管理部门没有明确制度约束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可从自身经营风险考虑,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研究探索合理的残损外币兑换标准。同时,提示金融消费者,在境外归国前,可在境外的兑换点将外币兑换成人民币,以避免回国后因兑换标准差异而不能进行有效兑换。

  案例3 理财账户短信通知漏洞被不法分子利用  

  消费者Y女士于2015年8月11日致电“12363”金融消费投诉,称其手机银行账户被开通了“如意积存”和贵金属交易(此交易不需要U盾和验证),并于8月7日收到短信,显示账户被扣除了人民币5万元。随后,Y女士接到诈骗电话谎称是银行客服索要验证码。

  所幸的是,Y女士出于安全考虑,未提供验证码。后经Y女士查询,5万元人民币从活期存款账户被转到贵金属账户里。Y女士认为这种高风险交易,属于银行业务操作体系本身存在严重风险控制漏洞,故投诉之。

  记者了解到,不法分子在掌握了金融消费者的银行卡信息以及密码之后,将机主的银行卡活期转至“如意积存”等理财账户,而部分银行对该交易没有短信通知,或者短信通知过于简单,只显示扣除金额,并无显示资金去向。

  这时候,不法分子就会致电卡主,冒充银行热线坐席谎称可以帮助阻截购买或赎回,骗取受害人短信验证码,而一旦获取了验证码,不法分子就可以对银行卡进行转账取款。

  对此,蓝皮书指出,商业银行应提高基金、理财、贵金属交易等投资交易的认证级别,设置网银登录验证等。同时,提醒消费者接到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不要透露自身身份、银行卡信息以及验证码,更不要随意点击陌生网址,谨防钓鱼网站。

(责编:李栋、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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