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陌陌上他遭遇網貸廣告騙局

2017年03月15日08:20  來源:法治周末
 
原標題:在陌陌上他遭遇網貸廣告騙局

廣告發布平台對廣告的真實性負有審查義務,如果審查不嚴,導致出現虛假廣告,那麼廣告平台需要承擔連帶責任,用戶可以向平台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損失

“就是因為陌陌推送的廣告,讓我被騙了一萬三千元,半年過去了,直到現在都沒能挽回損失。”

2016年9月26日,在某裝飾公司供職的鄧富(化名)在陌陌上看到一條貸款廣告,因為急需資金,便按照要求填寫了貸款申請,沒想到竟然遭遇了騙局。

在騙子失聯、報案無果后,鄧富很是疑惑:陌陌是如何審核廣告的?為什麼會有騙子混跡其中?”

輕信網貸廣告被騙

“陌陌”是陌陌科技於2011年8月推出的一款基於地理位置的移動社交產品,通過陌陌,用戶可以認識身邊的人、加入附近的群組、查看附近的留言、參加附近的活動,還可以和朋友交換各自的地理位置等。

鄧富回憶,當時他急需資金周轉,在瀏覽陌陌時發現一條“缺錢!找東聖貸款”的貸款廣告,該條廣告號稱隻需填寫個人信息,就可以辦理貸款業務。

“因為是在陌陌上看到的,我以為都經過了陌陌的審核,沒有問題。”基於這樣的判斷,鄧富就依照東聖的要求填寫了個人信息,申請貸款5萬元。次日,一名自稱東聖貸款的工作人員打來電話,與鄧富核實了貸款需求后表示,東聖的貸款月息僅為0.6%,但貸款人必須提供工商銀行或建設銀行的流水,否則需新辦一張銀行卡,存入貸款總額的20%,即1萬元作為查驗還款能力的“還款驗証金”,否則不能申請貸款。

由於當時鄧富手中並沒有工行和建行銀行卡,無法提供資金流水,為了能夠盡快貸到款,他便依照上述工作人員的要求,辦理了一張新卡,並存入1萬元作為還款驗証金。

辦理完上述手續后,對方稱“要等銀行確認,之后會有銀行工作人員聯系你。”隨后,一位“銀行工作人員”聯系鄧富,要求他提供手機剛收到的一個驗証碼用於貸款審核。

“當時貸款心切,他要驗証碼,就給他了。”鄧富回憶,在他把驗証碼告訴對方后,發現銀行卡內少了9900元,“還款驗証金”被劃轉到一個上海的銀行賬戶。

鄧富坦言,自己當時也曾懷疑這是否是一個騙局,但想到該廣告發布在陌陌平台上,陌陌應該做了審核,便放鬆了警惕。

在將一萬元轉至所謂的東升貸款賬戶后,東聖貸款工作人員又聯系鄧富稱“貸款已批准,再轉3000元的利息即可放款,但是,我按照要求轉款之后,對方又要求再轉5000元,這時我才徹底意識到被騙了”。

事發后,鄧富表示自己多次聯系前述兩位工作人員,發現電話已經無法接通。他便向警方報案,去年11月,該案已經獲得貴州警方立案,但是截至目前案件沒有任何進展。

“被騙后,我曾多次撥打陌陌客服電話,不過一直無人接聽。”3月6日,鄧富在接受法治周末記者採訪時說,在他申請貸款的第三天,東聖貸款的廣告也從陌陌上消失了。

鄧富的遭遇並非個案。2016年8月,《遼沈晚報》稱西安的張某在陌陌朋友圈裡看到一個信貸公司的鏈接,騙術與鄧富的經歷如出一轍,也是要求往指定銀行卡中存入1萬元作為貸款驗証金,結果沒貸到款,反被騙走1萬元。

鄧富告訴記者,據他觀察,此前陌陌上的網貸廣告多宣稱僅輸入個人信息就可貸款,目前則多為“借點錢”和“融360”這樣的不直接發放貸款,而是整合一批貸款平台的綜合搜索平台。

陌陌回應廣告已嚴格審核

近年來,網絡借貸逐漸被越來越多的用戶所接受,借助互聯網的優勢,可以讓足不出戶的借款人完成貸款申請的各項步驟,部分網絡貸款平台開始通過多種途徑進行推廣,陌陌也成了一些網貸廣告投放的寶地。

2016年10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指出,互聯網金融領域的廣告等宣傳行為應依法合規、真實准確,不得對金融產品和業務進行不當宣傳。

3月3日,陌陌相關負責人告訴法治周末記者,企業在陌陌內投放廣告時,需要提供國家正規營業執照、工信部ICP備案信息等資質証書,資質審核通過后,將簽署開戶協議書進行開戶,最后提交廣告物料,通過審核后廣告才能上架。

負責人表示,網貸類廣告一般分為小額貸款與理財類廣告兩類,除了需要提交上述資質証書之外,小額貸款類需要再提供《小額貸款公司經營許可証》,或其公司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需包含發放貸款﹔理財類需要提供《融資性擔保公司經營許可証》。

上述負責人稱:“陌陌對金融類產品的廣告資質及投放物料審核標准非常嚴格,會對投放廣告的商家進行資質審核,嚴格規定了廣告投放素材,比如禁止有夸大失實的內容,明令禁止夸大或者片面宣傳金融服務或者金融產品,禁止使用一些誘導性的廣告字眼。”

對於可能出現的虛假網貸廣告,該負責人提出,用戶可以通過客服電話舉報,客服會跟進核實,如果信息屬實,陌陌會立刻封停廣告賬戶,全額賠償客戶損失。

3月10日,該負責人表示,如果鄧富能夠提供通話記錄、銀行匯款記錄等証據,陌陌在核實后,可能會先行賠付其損失。不過,對於東聖的相關信息,該負責人稱並不方便披露。

3月12日,鄧富告訴法治周末記者,陌陌要求他提供一些能夠証明被騙的証據,如果經過核實,的確是因陌陌廣告被騙,那麼會先行賠付損失,“然而,距離被騙的時間已經半年了,証據很可能找不齊全了”。

陌陌需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核

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兆全認為,廣告發布平台對廣告的真實性負有審查義務,如果審查不嚴,導致出現虛假廣告,那麼廣告平台需要承擔連帶責任,用戶可以向平台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損失。

中國傳媒大學政法學院教授王四新持相同觀點,他表示,如果陌陌發布了網貸機構的虛假廣告,或者發布的廣告與用戶被騙有直接關系,那麼用戶可以追究陌陌的責任。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在陌陌上投放廣告的網貸平台其短期借款利率多超出法律規定的上限。

3月2日,法治周末記者下載了陌陌APP,在眾多網貸廣告中發現一條昵稱為“借點錢”的廣告,該廣告宣稱“借款5000,月還136”,記者注意到,“借點錢”是一家金融服務搜索平台,由上海融之家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運營。

記者點擊了“借點錢”上一款名為“用錢寶-信用貸”的產品,申請借款1000元借款期限為30天,借款時發現,用錢寶先從本金中扣除了90元作為手續費,因此實際到賬金額為910元,貸款頁面顯示,30天后需歸還1000元。

如果以實際到賬金額作為本金計算,那麼30天的利率為9.89%(計算方式為:到期還款金額與實際到賬金額之差/實際到賬資金)年利率將達120.33%。記者注意到,“借點錢”APP上的部分貸款產品,日利率在0.3%左右,最高日利率可達0.85%,簡單計算下來,最高年利率為310.25%,明顯超過法律應予保護的上限,即年利率24%。

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律師孫碩認為,一年以內的短期貸款利率雖然比長期貸款利率要高,在折算成年利率時,同樣不能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這種短期的小額信用借款,換算成年利率同樣不能超過24%,一旦雙方引發糾紛提起訴訟,法律不做保護,若日利率為0.3%,簡單換算得到年利率為109.5%,數值明顯超過24%,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就在今年2月,野馬財經報道稱,一位用戶因陌陌網貸廣告而惹上“高利貸”,致使后期無力償還。

不過,孫碩表示,陌陌對於廣告本身的真實性審核之后,無需審查廣告內容之外的其他信息,也就是說,如果發布的廣告沒有提及貸款利息的具體數額,那麼,陌陌也就沒有審查貸款利率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義務。

(責編:羅知之、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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