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保障基金:筑牢保险业风险屏障 守护保险消费者保单安全

2018年01月30日09:14  来源:中国网
 

  在保险行业蓬勃发展的今天,保险已经成为人们抵抗风险的重要方式,可是万一保险公司遭遇重大打击,如金融海啸、破产危机时,保险消费者的保单由谁来赔付,利益由谁来保障呢?

  答案就是保险保障基金。

  什么是保险保障基金制度?

  为保障投保人利益、维护行业健康发展,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法》和《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缴纳形成了保险保障基金,成为我国金融业建立的第一支风险救助基金。当保险公司存在重大风险,可能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时,国家将动用保险保障基金,对保单持有人提供救济或处置保险行业风险。可以说,保险保障基金制度是保险行业的最后一道风险防线。

  保险保障基金制度是如何逐步建立完善的?

  我国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经历了企业留存、集中管理和公司化运作三个阶段。

  一是单独提取、专户存储的企业留存阶段(1995-2004)。1995年颁布实施的《保险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支持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保险公司应当按照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提存保险保障基金。保险保障基金应当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二是专户缴入、加强监督的集中管理阶段(2005-2008)。2004年12月30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明确了“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的制度规定。

  三是借鉴经验、积极改制的公司化运作阶段(2008至今)。2008年,依据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共同颁布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保基金公司”)成立,依法负责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它既是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也是监管部门防范和化解行业风险的抓手。按照承担的使命和责任,中保基金公司以“服务保险监管、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服务保险消费者”为发展方向,尽心尽职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使命。

  当前保险保障基金是如何运行管理的?

  广大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获得保险服务,保险公司依法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缴纳保障基金。中保基金公司作为保障基金的专门管理机构,按规定向保险公司收取保障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保值增值能力,依法履行行业风险处置和风险监测职能。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险保障基金余额1125.02亿元 ,其中,财产险基金余额715.58亿元,占63.61%,人身险基金余额409.44亿元,占36.39%,为保险保障基金制度发挥功能作用奠定了良好的资金基础。

  可以说,保险保障基金制度和中保基金公司既与保险监管密不可分,又与保险消费者和保险公司息息相关。

  有了保险保障基金,保险消费者的保单利益将更有保障,更加安全。

(责编:李栋、赵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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