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保费”换“大保障” 老人意外伤害险将全国推广

人民网 张文婷

2017年06月30日10:41  来源:人民网-保险频道
 

窗外阴雨绵绵,广东地区又进入了持续长久的雷雨季节。“这种天气真难受喔,我们老年人吃不消的呀。”今年83岁高龄的郑婆婆操着一口广东普通话向记者诉苦,“一到这种天气,就不敢出门,年龄大了怕摔跤,摔出个好歹的就要一直花钱来养了。”像郑婆婆这样60岁以上的老人在广东大约有1千多万,占户籍人口的14%。生了病怎么养,如何养,成了他们晚年生活的“头等大事”。

“政府帮买了老年意外伤害保险,去年下雨天我不小心摔跤住院了34天,花费医疗费26247.26元,除去社保报销的21009.45元,政府赠送和我个人都投保的“银龄安康”老年人意外险赔付了5000多元,刚好帮我支付了自负的部分,减轻了不少负担啊。”郑婆婆开心的说。

“小保费”换“大保障” 老人意外伤害险需求旺

为确保老年人能获得真正的保障,据广东省民政厅王长胜副厅长介绍,广东省民政厅、省老龄办联合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自2014年起在全省启动了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项目(即“银龄安康行动”),采取“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社会参与,百姓受益”的方式,经过两年半时间,实现了全省参保人数超过630万人,覆盖率达到53%,让过半数的老年人享受到政策红利,弥补了社保、基本医疗在保障范围和保障程度方面的不足,提升了老年人抵御风险能力。

据了解,广东省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以每人每年20元的保障方案为例,参保的老年人不单可以享受意外住院津贴,还有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残、意外伤害医疗三类保障项目。参保老年人一旦发生意外伤害或身故,最高可以获得5000元的保险金;如果因为意外伤害住进医院,能获取30元/天,全年内最多180天的意外住院津贴。

目前,广东省部分地区以政府团购的方式为老年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在各个社区进行赠送,老年人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即可参保。人民金融在调研时发现,此类保费低、保障全的保险,深受老年人喜爱。

“65岁以上的长者难以购买商业人寿保险,发生意外住院后,照护费用不能由医保支付,可以说老人意外险有效弥补其他保障方式的不足。而且津贴可用于伙食补贴或请护工护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护理费用高昂的难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广东省分公司总经理陈向荣向人民金融表示。

“很多社区的老人试用后得到理赔,都主动自费又购买了一份,多一份保障,老人心里也踏实嘛。”广东省中山市花苑社区的理赔员说道,“以前大家都不怎么来社区取政府赠送的保单,通过口口相传,慢慢知道了这个保险,才过来咨询、理赔。往往是早晨一开门就排起了大长队。”

目前,老人意外伤害险正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除广东外,北京、上海等地也积累了很多经验。专家表示,通过保险产品设计,将众多老人闲置资金和政府小额资金归集后,再对有真正需要的人进行集中保障支付,小保费换取大保障,真正实现了“花小钱,办大事”。同时,保险公司与政府合作针对老年人推出的产品,有利于老年人获得真正的保障实惠,资金放大效应将更加凸显,可进一步减轻老年人个人和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弥补社保、商保缺口

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是每个人关心的问题。近年来,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老年人保障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仅靠政府的一己之力远远不够,依靠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才是解决问题的“金钥匙”。

6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确定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措施,要求大力发展老年人意外伤害、长期护理等商业养老保险,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保障体系。

陈向荣在调研中向人民金融介绍,老年人是疾病和意外伤害风险较高的特殊群体,是最迫切需要保险保障的弱势群体。从当前实际情况看,我国的基本医保等社保制度缺乏身故和伤残责任的保障,现有的商业险种投保年龄大多都限制在65岁以下,或者从经营风险角度考虑要求老年人缴纳高额保费,老年人可保的险种非常少,商业保险在老年产业中长期出现集体缺位。

记者调研发现,市面上涉及6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投保终身型的寿险和重疾险并不划算。因为寿险产品的费率都是随着年龄的增加而提高,老年人投保终身型寿险,甚至可能出现保费“倒挂”的现象,也就是所缴的总保费比保额还高。

2016年5月,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保监会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到,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远高于其他年龄群体,不但会增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压力,也会加重老年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既有利于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拓展金融保险业新领域,推动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又有利于缓解社会保障压力,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减少因老年人意外伤害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编:吕骞、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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