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報訊(記者 楊奕)為防止風險交叉傳遞,中國保監會昨日就《中國保監會關於嚴格規范非保險金融產品銷售的通知》中銷售產品范圍、銷售人員資質要求等內容進行修改。
非保險金融產品包括基金、信托、P2P網絡借貸、股權投資、債權投資等產品。保監會新規要求,“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不得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經相關金融監管部門審批的非保險金融產品除外”。
在銷售人員資質方面,新規要求,與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簽訂勞動合同、代理合同等的所有從事銷售活動的人員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前,必須符合相應的資質要求。違反規定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的,要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管理責任。
此外,保監會增加了對互聯網渠道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的相關規定,要求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在借助第三方網絡平台銷售時,要實施有效的風險隔離。
(責編:李棟、李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