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销售可回溯管理办法发布

郭家轩

2017年07月11日07:55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郭家轩)10日,记者从保监会官网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保险销售服务行为,解决消费者关注的销售欺骗误导问题,优化保险消费环境,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是指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通过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采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方式,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过程,有利于从源头上治理销售误导,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办法》共计18条,主要涉及可回溯实施范围和方式、管理内容、信息安全责任、内外部监督管理措施等方面。保险公司、中介机构开展电话销售业务的应实施全险种全过程录音;保险公司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需要对关键环节进行录音录像;通过其他销售渠道,向60周岁(含)以上年龄的投保人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或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应对关键环节进行录音录像。

(责编:李栋、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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