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氏旋风”刮向银行风险 指向明确严守底线

裴晨汐

2017年04月11日08: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原标题:“郭氏旋风”刮向银行风险 指向明确严守底线

  仅仅一个多月,在证监系统曾经广为人知的“郭氏旋风”,就在银监系统再度刮起。

  昨日晚间,银监会正式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不仅涵盖十大方面共三十五条有具体针对性的风险防控任务安排,还在开篇开宗明义——“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总体要求,银行业应坚持底线思维、分类施策、稳妥推进、标本兼治,切实防范化解突出风险,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这一框架性文件的下发“在意料之中”。“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就很罕见地强调了几个领域的风险,这是之前没有过的。这个节点上郭(树清)回归银监会,而且首抓风险防控,其中的针对性是很明确的。”该人士表示。

  严管不良隐匿

  昨日受访业内人士表示,《意见》一些主要条款的表述都有非常明确的指向性。

  “文件第一条要求关注逾期90天以上贷款和不良贷款比例超过100%的机构,针对的问题很明显,就是这几年来不良分类不严格、通过各种手段隐匿不良的做法。”一位股份行公司金融部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称。

  《意见》明确要求,各级监管机构要重点关注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超过100%、关注类贷款占比较高或增长较快、类信贷及表外资产增长过快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治理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通过各种手段隐匿或转移不良贷款的行为。

  业内人士称,这一要求可与当年银监会在多数银行不良率低于1%之时,一刀切要求商业银行将拨贷比逐年累次上升到2.5%相提并论。“本质上是一致的,就是对于银行的不良分类持谨慎态度,干脆一次性把模糊地带都包含进来。”前述股份行人士对记者表示。

  记者注意到,《意见》除明确要求地方局加强不良分类的监控外,还对风险缓释能力不足的机构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意见》第四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资产质量迁徙趋势分析,增加利润留存,及时足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强风险缓释能力。各级监管机构要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风险缓释措施有效性进行跟踪评估,对风险抵补能力不足的机构,应督促其限期整改;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上市融资、增资扩股、发行新型资本工具等措施,提高损失吸收能力。

  对于已经形成的存量资产风险,《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综合运用重组、转让、追偿、核销等手段加快处置存量不良资产,通过追加担保、债务重组、资产置换等措施缓释潜在风险;通过解包还原、置换担保、救助核心企业、联合授信管理等方式,妥善化解担保圈风险;利用债权人委员会机制,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制定风险处置计划;加强债权维护,切实遏制逃废债行为。

  剑指同业与理财

  虽然跨部委的理财监管框架仍在构建之中,但《意见》对于商业银行同业和理财业务监管还是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记者注意到,针对目前不少银行在同业业务上管理口径不一致的问题,《意见》明确要求“同业业务应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统一管理、集中审批”;并要求各家银行建立准入名单和产品目录,“严禁与不在名单范围内的机构开展合作,严禁开展投资目录之外的业务”。

  资产的穿透原则也再次体现。《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交叉金融业务监测台账,准确掌握业务规模、业务品种、基础资产性质、风险状况、资本和拨备等相关信息。新开展的同业投资业务不得进行多层嵌套,要根据基础资产性质,准确计量风险,足额计提资本和拨备。

  不过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意见》的这一提法与以往并无太大区别,关键在于执行细则。“要求穿透一直是基本的监管要求,但问题是怎么才能穿透?”一位不愿具名的股份行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对记者称。

  去年以来爆发性增长的同业存单被列入重点监管指标。《意见》要求,各级监管机构要锁定资金来源与运用明显错配、批发性融资占比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一对一”贴身盯防。督促同业存单增速较快、同业存单占同业负债比例较高的银行,合理控制同业存单等同业融资规模。

  Wind数据显示,2016年同业存单市场发行量较上年增长145%至13.02万亿元,2016年末同业存单存续余额也较上年末翻番,其中以股份行及城商行发行动力较大。不仅如此,记者还注意到,不少银行今年计划发行额度较去年的增幅,也远大于2016年的同比增幅。

  着重社会影响

  《意见》对金融服务与社会稳定的部分也着墨甚多。

  记者注意到,《意见》要求持续推进网络借贷平台(P2P)风险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和备案登记、资金存管等配套制度,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稳妥推进分类处置工作,督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加强整改,适时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

  此外,对于校园网贷、现金贷、担保和小贷公司、各类地方金交所、非法集资等诸多社会舆论焦点,《意见》也给出了非常细致的工作指引和要求。

  “禁止向未满18岁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这个就是与此前社会舆论中影响极大的‘裸条’借贷有关。”一位受访银行人士对记者称。

(责编:吕骞、李海霞)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