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泰电气虚假陈述案发酵 兴业证券先行赔付方案受关注

2016年06月24日08:3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欣泰电气虚假陈述案发酵 兴业证券先行赔付方案受关注

  兴业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因欣泰电气虚假陈述事件已受到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表示,正在拟订投资者先行赔付方案。这意味着,兴业证券可能成为今年IPO新政实施以来,首家出现先行赔付的保荐机构。

  目前,市场都将目光聚焦于兴业证券的先行赔付方案。

  欣泰电气面临退市风险方案制定难度高

  对于兴业证券的先行赔付方案,业内有诸多猜测。而欣泰电气是否退市成为影响市场预期的重要变量。

  在今年1月开始实施的IPO新政中,首次加入了保荐机构先行赔偿的条款。《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第二章第十八条指出,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因此,兴业证券很可能成为IPO新政实施以后,首家先行赔付的保荐机构。

  业内人士认为,兴业证券的方案可能对以后类似事件有一定“示范”作用。但此次方案的制定将有一定难度,情况与万福生科、海联讯都存在差异。

  公开信息显示,欣泰电气于今年5月23日起停牌,5 月31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在6月17日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发言人表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因欺诈发行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交易所将暂停公司股票上市。证监会一旦认定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并作出行政处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依法履行退市工作职责,启动欣泰电气后续退市程序。

  此前,因虚假陈述行为,万福生科的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和海联讯的股东均有过主动赔偿的案例。2013年5月,万福生科的IPO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出资3亿元设立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2014年7月,海联讯4位主要股东出资2亿元设立了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

  业内呼吁尽早出台先行赔付相关细则

  今年1月,证监会曾表示,将基于先行赔付的自律措施定位,按程序由证券业协会制定专门的制度规则,明确先行赔付的条件、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则。

  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新股发行制度不断完善,监管层需要尽早出台关于先行赔付的具体细则,包括如何计算损失、如何确定揭露日等。有法可依才能够让市场有明确的预期。

  以往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难以通过行政处罚或刑事手段顺带解决,即使追究了欺诈发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投资者因此造成的损失也很难得到赔偿。投资者主动提起索赔的数量非常少,是否可以索赔以及索赔是否胜诉都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认为,从根本上讲,先行赔付机制是根据当前中国证券市场的特殊情况而做出的一种相对有效的手段,投资者几乎可以零成本拿到补偿,而且会有专门人士提示投资者领取赔偿款,解决了投资者维权的惰性问题,也减少了投资者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这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让违法违规者加大违法成本,以及净化股票发行领域的市场秩序都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归根结底,设立先行赔付仅是事后补救的一种方式。业内人士认为,要从源头上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应切实提高保荐业务质量,防止欺诈上市事件的再次发生。

(责编:吕骞、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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