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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券“T+1”新规后 中信等多家券商暂停融券卖出 

2015年08月05日08:31    来源:证券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融券“T+1”新规之后 中信证券等多家券商暂停融券卖出 中信证券、华泰证券等券商在8月4日上午宣布暂停融券卖出,而光大证券和申万宏源早在7月6日就开始暂停融券券源供给

中信证券、华泰证券等券商在8月4日上午宣布暂停融券卖出,而光大证券和申万宏源早在7月6日就开始暂停融券券源供给

8月3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几乎同时宣布修改两融细则,将融券规则由T+0改为T+1。而融券T+1新规发布之后,已有多家券商率先做出回应,中信证券、华泰证券4日上午就发出相关公告,接连宣布暂停融券卖出,并做出相关系统改造。截至8月4日晚间,长城证券、国信证券、齐鲁证券、银河证券等券商也都纷纷暂停融券卖出。

此外,光大证券和申万宏源早在7月6日就已经宣布暂停融券券源供给。有投资者表示,在多家券商宣布暂停融券卖出交易业务之前,融券已经较为困难。有分析人士表示,目前融券交易额相对较小,且集中在300ETF、50ETF等ETF品种。投资者可以通过融券卖出ETF,买入成份股转换ETF还券等方法进行日内跨品种套利。交易所此次规则修改可能旨在限制ETF套利,减少相关成份股日内价格波动。

中信证券暂停融券卖出

银河、国信等多家券商跟进

昨日上午,中信证券在其官网公告称,由于沪深交易所的相关通知中,对直接还券、买券还券等融券交易行为做了新的规定,为落实新的交易规则,公司相关系统需要做改造,以实现次一交易日才可以进行直接还券、买券还券的交易检查。在系统改造完成之前,为了防止对当日融券合约还券行为的发生,从即日起,暂停融券卖出功能,其余功能不受影响。待系统改造完成后恢复相关功能。

华泰证券也于8月4日上午公告表示,因交易所融券交易规则变动,公司将于2015年8月4日起暂停全部融券标的的融券卖出资格。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8月4日午后,包括国信证券、长城证券、齐鲁证券、银河证券在内的多家券商宣布暂停融券卖出交易业务。其原因均为配合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规则的修改,“根据新修订的业务规则紧急调整交易系统,在系统升级之前,公司暂停融券交易”。

此外,光大证券和申万宏源早在7月6日开始就已经暂停融券卖出。光大证券官网当时的公告表示,2015年7月6日起对融券交易采取暂停融券券源供给的临时性限制措施,暂停融券券源供给的原因是近期市场剧烈波动,为维护市场稳定,发挥融资融券业务逆周期调节功能。申万宏源证券也于7月6日宣布,当天开始暂停融券券源供给,并强调未了结固定额度合约下的券源仍按合同约定执行,暂停融券券源供给后,未了结的融券交易仍然有效。

融券“T+0”变“T+1”

遏制股市剧烈波动

8月3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几乎同时公告,宣布进一步规范融券交易行为。其中,上交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第十五条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投资者在融券卖出后,需自次一交易日起方可偿还相关融券负债。深交所则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第2.13条进行修订,内容与上交所的修订基本相同。

从上交所两融交易细则修改前后的条文对应来看,修改前,上交所两融交易细则相关规定为:“客户融券卖出后,可通过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的方式向会员偿还融入证券。”而修改后,上述规定对应变为:“客户融券卖出后,自次一交易日起可通过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的方式向会员偿还融入证券。买券还券是指客户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申报买券,结算时买入证券直接划转至会员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的一种还券方式。以直接还券方式偿还融入证券的,按照会员与客户之间约定以及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客户融券卖出的证券暂停交易的,可以按照约定以现金等方式偿还向会员融入的证券。”

与原文比较,修改后的版本增加了“自次一交易日起”。分析人士指出,这意味着融券卖出+还券的交易闭环从此前的T+0变为T+1。目前融券交易额相对较小,且集中在300ETF、50ETF等ETF品种,投资者可以通过融券卖出ETF,买入成份股转换ETF还券等方法进行日内跨品种套利。交易所此次规则修改可能旨在限制ETF套利,减少相关成份股日内价格波动。

 

(责编:田原、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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