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對多名市場主體採取監管措施 涉及14家上市公司

2016年09月26日08:55  來源:証券日報
 
原標題:上交所對多名市場主體採取監管措施 涉及14家上市公司

  《証券日報》經過梳理后注意到,9月份以來,上交所已經對多名市場主體採取了監管措施,涉及14家上市公司。至於監管類型,包括監管關注、通報批評、下發監管工作函等。

  具體看,上交所對洲際油氣(600759)等3家公司下發了監管工作函,至於處理事由,包括要求公司加強停復牌管理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對公司終止重大資產重組暨參與並購基金有關事項明確監管要求、對公司推進重大資產重組有關事項明確監管要求。

  而受到監管關注和通報批評的公司,處理事由也是不盡相同,但綜合起來看,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對該披露的信息未及時披露、業績預告不准確不審慎、短線交易等。

  比如,鵬欣資源(600490)股東張華偉,經查明,其在6個月內買入后又賣出鵬欣資源股票,以及在賣出后又買入的行為,均構成了短線交易行為,違反了《証券法》第四十七條、《上海証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且違規交易次數頻繁,情節較為嚴重。

  上交所決定,對鵬欣資源股東張華偉予以通報批評。同時,將上述紀律處分通報中國証監會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上市公司年度業績是投資者關注的重大事項,可能對公司股價及投資者決策產生重大影響。上市公司預計年度經營業績將出現淨利潤為負值等情形的,應當按規定在會計年度結束后一個月內進行業績預告。

  經查明,2016年4月29日,太原化工披露2015年年度報告。年報顯示,公司2015年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為-1.78億元,較上年同期由盈轉虧。公司同時披露稱,導致2015年淨利潤虧損的主要原因是對部分搬遷停產資產計提了約1.96億元的資產減值准備。但是,公司未按規定在會計年度結束后一個月內披露2015年度業績預虧公告,此后公司在年報披露前也未再發布業績預告。

  上交所決定,對太原化工和時任公司董事長楊培武、總經理張瑞紅、財務總監趙敏、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召集人周崇武、董事會秘書賈曉亮予以通報批評。

(責編:呂騫、章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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