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洋洋洒洒近萬言的舉報信,再次將監管強光引向“誰的萬科”。
昨日下午,深交所對萬科和鉅盛華分別發出監管函,直指兩方在信息披露上的違規行為,要求其按照規定履行信披義務,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當天晚些時候,萬科還轉發了深圳証監局對上市公司和鉅盛華的關注函。深圳証監局在表達高度關注之時,還要求雙方負責人到場接受誡勉談話。
從目前情況來看,無論是証監局還是交易所,都力求依法依規地履行監管職責。“誰的萬科”纏斗至今,已成為整個証券市場的關注焦點,而對公司自身和廣大中小股東來說,各方如何盡快結束當前局面,將注意力轉到怎樣推動企業長遠發展上來,才是關鍵。
監管函直指二者違規細節
7月19日,萬科方面通過非指定媒體披露了《關於提請查處鉅盛華及其控制的相關資管計劃違法違規行為的報告》(下稱《報告》),向監管機構舉報寶能在增持萬科股份時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並懇請啟動核查。對於這一具有重大影響的事項,監管機構迅速展開核查,並給出反應。
昨日下午,深交所分別對萬科和鉅盛華發出監管函,直指二者在信息披露上分別存在的違規事項。
對於萬科方面,深交所表示,公司於7月19日向非指定媒體透露了《報告》全文這一未公開重大信息,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第2.9條和第2.14條規定,故對公司採取發出監管函、對主要負責人採取監管談話等措施。
對於鉅盛華方面,深交所則確認其未按要求將相關備查文件的原件或有法律效力的復印件備置於上市公司住所,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規定,亦對其採取發出監管函、對主要負責人採取監管談話等措施。
當天稍晚時候,萬科還轉發披露深圳証監局對上市公司和鉅盛華發出的監管關注函。除上述深交所關注事項外,深圳証監局還注意到萬科以公司名義向監管部門提交對公司重要股東的舉報事項,其有關決策程序“不審慎”。
基於上述情況,深圳証監局要求萬科和鉅盛華的主要負責人分別於7月22日下午3點和4點到証監局接受現場誡勉談話。
同時,深圳証監局還要求萬科對在信息披露事務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梳理,完善信息披露內部管理制度,切實發揮信息披露委員會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監管和指導作用。
深圳証監局還要求,鉅盛華作為上市公司的重要股東應切實履行股東義務,依法及時披露相關信息,避免出現影響上市公司持續發展和中小投資者利益的情形。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証監局對股權爭奪事件本身亦有所表態,在監管關注函中,深圳証監局強調,各方應積極磋商,妥善解決相關爭議。
據了解,自“誰的萬科”之爭爆發后,監管機構一直在密切關注事件動向。在收到萬科提交的《報告》后,監管機構已就其中事項依法展開核查,在此過程中,將依法依規地履行職責,一旦發現有違法違規的行為,將對相關方進行堅決查處。
萬科確認擬購黑石旗下商業地產
在爭奪日漸白熱化的同時,萬科也在推進其收購計劃。
萬科昨日發布公告稱,公司與其他合作方共同組建的聯合收購平台已與相關方簽署了最終交易文件,擬收購黑石基金及其他獨立第三方股東持有的商業地產公司96.55%的股權。
按計劃,萬科擬向聯合收購平台投資約38.89億元人民幣,不涉及任何的証券發行。
萬科強調,公司於2014年已明確了“城市配套服務商”的戰略定位。此次交易將可以快速提升公司在商業物業經營管理方面的能力,將是公司戰略轉型的重要舉措。
此外,萬科還對該項收購的談判過程予以披露,具體為:2016年1月開始磋商﹔3月11日,董事會首次聽取交易相關情況﹔6月21日,該交易獲得董事會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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