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3家公司IPO申請被否 數量超前4個月總和

2016年05月23日08:23  來源:証券日報
 
原標題:上周3家公司IPO申請被否 數量超前4個月總和

  發審委在審核過程中,更注重企業經營是否規范、風險揭示是否充分、盈利能力是否真實

  ■本報記者 朱寶琛

  5月18日,吉林省西點藥業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申請被否﹔5月20日,吉林科龍建筑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中油恆燃石油燃氣股份有限公司的首發申請被否。

  這是3天之內連續3家公司的首發申請被否,被否公司數量超過了今年前4個月的總和。《証券日報》記者注意到,今年以來首發申請被否的數量為5家,另外被否的兩家分別是邯鄲漢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錦和商業經營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雖然尚不清楚上述5家公司IPO被否的具體原因,但從發審委委員詢問的主要問題中,或可觀察到審核的要點:更注重企業是否規范經營、風險是否充分揭示、盈利能力的真實性等。另外,對IPO企業所存在的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的要求也更為嚴苛。

  其一是納稅情況。如對於吉林科龍建筑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審委要求保薦代表人對照稅法的規定,對於發行人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期限是否符合稅法的規定發表核查意見。同時,針對發行人報告期與營業稅計提與繳納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運行有效發表核查意見。

  對於邯鄲漢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審委要求公司進一步說明的包括2014年度預繳2015年度企業所得稅的原因﹔與稅收繳納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運行是否有效﹔發行人及其子公司納稅申報表與財務報表附注是否存在差異,該差異是否在相關申報材料中完整披露。

  其二是資金往來問題。如對於吉林科龍建筑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審委要求發行人代表說明招股書披露的每筆拆借資金的借出和歸還是否有協議﹔說明未計息且未做非經常性收益扣除的原因﹔部分資金當日拆借當日還款,說明頻繁拆借資金的原因、實際控制人資金的來源和發行人借入用途﹔說明在頻繁拆借資金的情況下,能夠一一認定“拆借金額”與“實際還款額”存在對應關系的主要依據。

  其三是經營情況。如發審委要求南京中油恆燃石油燃氣股份有限公司進一步說明子公司曹妃甸恆燃市政燃氣有限公司的經營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客戶結構、收入增長、利潤率水平、新增訂單等內容。曹妃甸恆燃的經營環境是否發生重大變化,是否對發行人的盈利能力構成重大影響。

  要求吉林省西點藥業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進一步說明報告期內各年度發行人的經銷商變化數量較多的原因,是否對發行人的銷售和經營產生不利影響﹔報告期各期發行人與可比公司分產品的毛利率對比情況,並結合發行人產品特點說明發行人毛利率遠高於同行業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

  其四是關聯交易和公允性。如發審委要求上海錦和商業經營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結合上海廣電股份浦東有限公司和上海錦和商業經營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權關系變化情況進一步說明兩者之間租賃價格確定的合理性和公允性。

  另外,發審委關注的要點還包括專利問題,如對於吉林省西點藥業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發審委要求公司針對主要產品利培酮口腔崩解片(可同)的專利技術使用事宜進一步說明,說明的要點包括“一種利培酮口腔崩解片及其制備方法”專利技術及其相關的商標、商品名由“萬全系”企業獨家、無償授權使用的原因及合理性等7個方面。

  商業賄賂問題,如要求吉林省西點藥業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進一步說明對銷售費用中業務推廣費的內部控制制度運行有效性和是否存在商業賄賂問題的核查情況。

(責編:田原、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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