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關閉通道 金融機構對P2P平台提高警惕

高改芳

2016年02月06日08:48  來源:中國証券報
 
原標題:銀行關閉通道 金融機構對P2P平台提高警惕

 

  “e租寶”平台21名涉案人員近期被北京檢察機關批准逮捕。一年半內,該平台非法吸收資金500多億元,受害投資人遍布全國31個省市區。“e租寶”事件讓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發展之路更加不平坦。

  某大型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人士透露,目前銀行在收緊對P2P平台的網關支持,金融機構加強對P2P模式的風險防范。

  銀行關閉通道

  2月3日,信融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融財富)發布公告稱,“接第三方支付公司通知,招商銀行支付接口將進行升級調整。自2016年2月5日起,信融財富的招商銀行充值通道(含網關支付與無網銀支付)將暫時關閉,充值通道關閉不影響用戶的正常提現,請招行卡用戶在充值時選用其他銀行卡,恢復時間另行通知。”

  在1月29日,信融財富已經發布公告稱農行的充值通道暫停。

  “現在我們並沒有接到來自第三方支付或銀行的通知,而且網絡對於銀行這一舉措的解釋千差萬別,我們會向銀行和第三方支付咨詢。”另外一家P2P平台相關人士告訴中國証券報記者。

  有第三方支付公司人士分析,銀行的做法是將風險轉移至第三方支付公司,不過暫時對P2P行業沒有明顯影響。此外,招行只是停止了銀行對P2P平台的直接充值支付業務,但是對於P2P平台通過第三方平台進行的充值業務並沒有叫停。

  截至目前,易寶支付、國付寶、環訊支付、通聯支付等多家第三方支付平台都向網貸之家回應稱,尚未收到招商銀行的相關通知。

  北京一家網貸平台人士說,“e租寶事件曝光后,對行業影響很大,各家都忙著增信。宜人貸的上市雖然很倉促,屬於早產型,但是投資人買賬。”

  但某大型第三方支付公司人士則透露,目前銀行在收緊對P2P平台的網關支持。整個大環境是由風險事件引起銀行等金融機構對P2P模式的風險防范。

  拍拍貸CEO張俊預計,2016年倒閉平台數量會大幅上升,P2P平台的數量會在5年內收縮到200家以內﹔同時,P2P平台將面臨來自傳統金融機構的挑戰。借助互聯網工具,許多傳統金融機構與時俱進,將自身業務下沉。金融服務可以是多家、多樣化的,但勝者總是不會太多,能在內外壓力下生存下來的“剩者”終將為王。

  不過快錢相關負責人表示,P2P只是互聯網金融很小一部分。這次e租寶出問題,並不代表整個互聯網金融行業有問題。

  累計問題平台1351家

  來自網貸之家的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1月底,網貸行業正常運營平台為2566家,環比下降1.12%。由於監管細則征求稿出台、春節假期臨近、多地限制互聯網金融公司注冊等因素導致新上線平台數量下滑。同時,1月問題平台數量高企,繼上月正常運營平台出現下滑后再次出現小幅下降。1月新上線平台數量為59家,新增問題平台88家。截至2016年1月底,累計問題平台數量達到1351家,P2P網貸行業累計平台數量達到3917家(含問題平台)。

  具體來看,1月問題平台數量為88家,相比2015年12月的106家出現一定幅度下降,主要集中在山東、廣東、上海三個地區,均超過10家,佔全國問題平台數量的53.41%,其中山東的問題平台數量達到23家。1月進入統計的29個省市(港澳台除外)有10個省市沒有發生問題平台,與2015年12月情況完全相同。

  2016年1月,問題平台涉及的投資人數約為1.7萬人,佔1月投資人數的比例僅為0.6%,涉及貸款余額約為4.2億元,佔1月底行業貸款余額的比例僅為0.1%。從這組數據,我們可以發現問題平台的涉及金額及人數佔行業比例都較小,表明行業處於較為健康的發展狀態。

  1月問題平台類型主要由跑路類型、停業類型、提現困難類型所組成,分別達到了61.36%、21.59%、15.91%,合計佔比達到98.86%。跑路平台數量佔比超過六成與2015年12月底網貸行業監管細則征求稿的出台是分不開的,部分純詐騙平台、運營不規范的平台選擇加速跑路,而部分不符合監管規定的平台放棄整改轉型,直接選擇停業。提現困難的平台大多因為運營不佳、自融等原因,在資金鏈斷裂情況下無法償還投資本息。

  監管將收緊

  威科金融認為,e租寶事件敲響了風險防范警鐘。互聯網金融服務從業機構如何在投資者日趨理性的投資偏好與逐步升級的監管要求之間保持平衡將是巨大挑戰。

  從操作層面講,目前大部分從業機構運作時間較短,沒有足夠的歷史數據准確分析投資者的信用狀況,造成大量違約﹔再加上發展迅速,從業人員水平參差不齊,平台操作風險突出。同時,道德風險突出,大部分從業機構在銷售金融產品時,往往模糊產品名稱,沒有對相關信息進行說明。在e租寶所提供的理財產品中,大部分是融資租賃債權轉讓,在產品標的說明時並沒有充分披露資產標的細節,僅僅以高額回報率吸引投資者。

  根據《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及《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等條文來看,監管機構明確要求信息充分披露。基於此,未來可能無論是在線上還是線下,都會要求標明產品的金融屬性,比如存款、貸款、基金、債券、股票、集合投資計劃、資管產品計劃、期權及股指期貨等。隨著投資者對此類市場熟悉程度的增加,監管機構對投資者保護措施的加強,投資者會逐步趨於理性。而對於從業機構,對產品開發、內控管理、市場營銷、人才儲備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市場將從劣幣驅逐良幣回歸到良幣驅逐劣幣生態鏈中,投資回報率可能慢慢降低,回歸正常水平。

  過往的P2P、網絡支付、眾籌、微貸、貨幣基金理財產品等改變了現有服務模式和交易方式,雖然其金融本質並沒有改變,但是隨著銀行尋求主動負債增長的需求與互聯網金融的結合,再加上互聯網金融天然的“脫媒化”屬性,互聯網金融的出現形成了多層次化資本市場,造成了監管難度加大。對於監管機構而言,如何有效及時地應對不斷出現的創新產品將是一項挑戰。在P2P發展鼎盛時期,大量信托資金流入P2P平台,融資杠杆被放大,風險錯配和期限錯配程度加深。類似的創新產品在未來依然會出現,監管機構可能會加強對平台操作的窗口指導,設定相關法規防范類似風險事件發生。

(責編:王千原雪、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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