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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引来新活水 险资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取消 

2020年11月13日15:50 | 来源:人民网-金融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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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1月13日电(张文婷)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正式取消。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大保险资金对实体经济股权融资支持力度,提升社会直接融资比重,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取消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的行业限制,拟通过“负面清单+正面引导”机制,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取消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 

根据此前的监管规定,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权,仅限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以及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等特定企业的股权。此次取消此项限制后,险资可在符合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条件下,综合考虑偿付能力、风险偏好、投资预算、资产负债等因素,运用自有资金和责任准备金依法依规自主选择投资企业的行业范围。

众所周知,股权投资具有长期性、抗经济周期能力强等特点,与传统投资资产的相关性弱,和保险资金期限长、追求长期收益的特点相一致。自2010年《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发布以来,保险机构按照依法合规、自主决策、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开展股权投资,投资能力和运作水平持续提升。

据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多年发展,企业股权已经成为保险资产配置的重要品种。截至2020年9月末,保险资金通过股权直接投资、股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投资企业股权规模2万亿元,占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的10%,成为金融业可提供股权性资本的主要机构投资者。

兴业证券分析报告称,保险资金是权益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此次正式取消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既是服务整体宏观经济及稳就业的需要,亦符合保险行业放松投资端限制的趋势,为市场引来新活水。

十类企业不得成为投资标的

据了解,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虽然增加了险企投资选择机会,但风险控制仍旧不能忽视。对此,监管为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划定红线,建立财务性股权投资负面清单,禁止所投资的企业存在不具有稳定现金流回报预期和确定的分红制度、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包括开发或者销售商业住宅等十类情形,同时鼓励保险资金开展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项目。

除此之外,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加强风险控制,需承担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的主体责任,完善股权投资管理制度,加强股权投资管理能力建设,审慎开展投资运作,不得利用股权投资开展内幕交易或利益输送。违反规定开展投资的,中国银保监会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作为资本市场的压舱石,保险资金未来将如何开展“投资生意经”?部分从业人士表示,险资实现对外股权投资,一是可以通过股权投资计划,二是可以通过参与私募股权基金实现对外投资。目前,多家公司正在研究搭建投研平台,进一步拓展股权投资标的的可选范围。

监管方面,未来,中国银保监会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监管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保险资金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和科技企业的股权融资支持,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

(责编:张文婷、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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