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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金融合作 粤港澳大湾区试点“跨境理财通”

2020年06月29日22:38 | 来源:人民网-金融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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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6月29日电 (记者罗知之)为贯彻国家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部署,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扩大香港与内地居民和机构进行跨境投资的空间,稳步扩大两地居民投资对方金融产品的渠道”的要求,今天,人民银行会同香港金管局、澳门金管局发布公告,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

“跨境理财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粤港澳大湾区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按照购买主体身份可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北向通”指港澳地区居民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以下简称内地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合资格理财产品。

央行称,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投资活跃,跨境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需求较大。近年来,人民银行会同香港金管局、澳门金管局等部门,对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双向理财业务试点做了大量调研和论证,初步形成“跨境理财通”试点方案。“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将有利于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自主投资、灵活配置资产的需求,促进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便利化,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

东方金诚国际团队负责人常征认为,“跨境理财通”的推出,拓展了境内外资本市场流动的渠道,意味着我国资本项目兑换方面的开放更进一步,人民币在资本项下自由兑换程度进一步提高。允许相关主体跨境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也表明跨境使用人民币的业务范围更加多元,不再局限于跨境贸易结算支付、风险管理、流动性管理、企业投融资等领域,还包括了居民个人投资。

央行公告指出,“跨境理财通”遵循三地个人理财产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尊重国际惯例做法。“北向通”和“南向通”投资者资格条件、投资方式、投资产品范围、投资者权益保护和纠纷处理等由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香港金管局、香港证监会、澳门金管局商议确定。“北向通”和“南向通”业务资金通过账户一一绑定实现闭环汇划和封闭管理,使用范围仅限于购买合资格的投资产品。资金汇划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资金兑换在离岸市场完成。对“北向通”和“南向通”跨境资金流动实行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管理,总额度通过宏观审慎系数动态调节。

“‘跨境理财通’遵循三地相关法律法规,意味着香港澳门与内地的风险防控及监管协调机制将得到强化,跨境监管合作有助于市场审慎安全发展。”常征表示,“闭环汇划和封闭管理”的要求,则是对“稳妥有序、风险可控”原则的具体落实,既有助于规范投资产品,也将有效防止跨境资金出现大规模异常流动,在优化市场调节的同时,维护交易秩序。

据介绍,“跨境理财通”将在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整体规划与部署下稳妥有序推进。人民银行将会同内地、港澳金融管理部门,拟定具体实施规则,加强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落实投资者保护,推动相关主体做好技术准备,力争“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再稳妥启动。

(责编:罗知之、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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