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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迎来注册制 沪深交易所发布业务安排保障平稳过渡

2020年03月02日10:25 |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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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迎来注册制 沪深交易所发布业务安排保障平稳过渡

  3月1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自3月1日起实施注册制。沪深交所快速响应,即时发布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相关业务安排的通知,向市场明确注册制下的审核标准、注册程序、信息披露和各主体责任等内容。

  实施注册制已具备坚实基础

  交易所债券市场之所以能够平稳过渡到注册制,得益于2015年以来中国证监会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公司债券发行制度进行的市场化改革。

  交易所方面,上交所秉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建立起由证券交易所上市预审核、由证监会采用简易核准程序的发行监管制度,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健全了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保护制度。公司债券市场取得长足发展,市场稳健运行。截至2020年2月底,上交所累计发行公司债券近10万亿元,年均发行量超过2万亿元。总体来看,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已具备较为成熟的实践和制度基础。

  2015年以来,深交所按照注册制理念开展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工作。率先实现受理和审核全流程电子化,节约市场成本,提高审核效率。对外发布审核标准和审核流程等业务规则和监管问答,规范审核业务,明确市场预期。向市场全面及时公开信息披露材料、审核意见和审核进度,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5年来,公司债券发行规模持续攀升,创新产品序列不断丰富,预审核机制平稳高效运行,为全面推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多位受访的券商债券业务人士认为,自2015年公司债改革至今,交易所公司债市场已是无限接近注册制了,公司债公开发行实施注册制可谓是“水到渠成”。期待交易所对审核细则、申报项目信息公开等方面作出更具体的安排。

  交易所明确注册审核标准及程序

  沪深交易所的相关业务安排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落实注册制程序安排,确保改革平稳过渡。注册制实施后,不再区分“大小公募”债券,所有拟在交易所上市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均由交易所受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仍按照现有规定执行。

  二是明确审核标准,便利市场参与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满足新的发行和上市条件,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等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审核流程和时限暂按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的现行规定执行。

  三是完善相关上市制度,有序衔接规则变化。明确公司债券上市应满足的法定发行条件,不再执行暂停上市制度,已暂停上市的公司债券按照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交易。通知实施后,此前已受理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及上市申请按照原规定执行。

  督促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归位尽责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制的实施,一方面将带来发行上市审核工作的变化,审核效率将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注册制对信息披露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发行人作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上交所将在关注其是否满足发行、上市条件的同时,重点以信息披露审核为核心,督促其充分披露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

  同时,发行人诚实守信、证券服务机构勤勉尽责是公司债券注册制改革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沪深交易所将继续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向,加大对发行人、证券服务机构的监管,引导投资者树立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意识,推动各方参与主体归位尽责。推进债券市场司法救济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与各方共同建立公司债市场良好的投融资生态。

  沪深交易所表示,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实施注册制后,将认真按照新证券法要求,加快制定并完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的配套规则和业务指南,高效做好衔接,激发市场活力,为全面推进证券发行制度改革夯实基础、积累经验。同时,将积极利用线上课程等形式加强对市场机构的培训辅导,确保注册制实施工作平稳落地。(卢丹 刘昌源)

(责编:王仁宏、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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