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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解读科创板减持制度:引导产业资本专注实业

2019年06月28日20:57 | 来源:人民网-金融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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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6月28日电 (记者章斐然)今日晚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有关问题答记者问,回应了市场关于科创板注册制、信息披露、交易制度、发行定价、“跟投”制度、股东减持、退市制度等方面的关切。

在减持制度方面,相关负责人表示,减持制度旨在进一步引导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规范、理性、有序减持股份,引导产业资本专注实业。完善的减持制度不仅可以维护市场的稳定,也可以促进市场的流动性。科创企业高度依赖创始人以及核心技术人员,未来发展具有不确定性。这要求科创板减持制度不仅要充分关注合理的股份减持需求,也要重视保持科创企业股权结构的相对稳定,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对此,科创板作出了更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

一是保持科创企业控制权和技术团队的稳定。一方面,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即使在解除限售后进行减持,也应当充分披露减持行为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及后续安排,以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另一方面,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在上市后1年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在1年的锁定期届满后,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也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首发前股份的25%。

二是对尚未盈利公司股东减持作出限制。针对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在公司实现盈利前,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第4、5个会计年度仍未盈利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应年度每年减持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三是进一步优化股份减持方式。引导上市公司股东通过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首发前股份,由交易所对转让的方式、程序、价格、比例及后续转让等事项进行具体规定,进一步提高减持制度的合理性。

四是为创投基金等其他股东提供更为灵活的减持方式。在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后,除了现有的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创投基金等也可以采取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实施减持,以便利创投资金退出,促进创新资本形成。

五是强化减持信息披露。在按照现有规定对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等进行预披露的基础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还应当在减持首发前股份之前,对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等内容进行披露,向市场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针对实践中频现的违规减持问题,证监会将继续贯彻从严监管要求,加大对违法违规减持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于减持过程中涉嫌虚假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严格执法、严格惩处,确保市场主体严格遵守制度规范,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和稳定。 

(责编:王仁宏、岳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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