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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银保监局:全省债委会组建工作基本完成  涉及用信余额2.03万亿元

2019年05月17日08:26 |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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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四川银保监局:全省债委会组建工作基本完成 涉及用信余额2.03万亿元

  5月16日,在银行业保险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四川银保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童梦介绍,截至今年3月末,全省债委会组建工作基本完成,四川银行业共组建债委会4170家,涉及用信余额2.03万亿元。其中,集团和单一法人企业比例为24:76,国有企业和民营(含外资、合资)企业比例为32:68,呈现出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

  在建立机制及硬性约束下,2017年以来,四川银保监局系统累计对辖内银行业机构债委会工作开展专项督导300余次。截至今年3月末,全省债权人协议签订率75.68%,3165家债委会已召开债权人联席会议,占比超过75%,累计召开联席会议5496次。

  此外,按照支持类、帮扶类、退出类大致分类,已有4021家债委会对债权企业(集团)完成分类认定,其中支持类企业2941家,帮扶类企业599家,退出类企业481家。同时,在分类施策的基础上,针对企业具体问题,结合逆周期管理,综合运用银团贷款、联合授信、调整贷款利率、展期续贷、债务重组、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破产重整等手段,切实做到“支优扶困限劣”。截至今年3月末,全省债委会对帮扶类企业的续贷金额达978.35亿元。

  对于债委会,市场上也有一些质疑声音,例如监管部门对债委会的指导协调是否干预了银行的自主经营权?对困难企业的帮扶,企业是否服从行政干预,这是否会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资产真实质量?

  童梦对此回应称,债委会的决策行动一直都把“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放在首位,监管部门是“有所为有所不为”。

  “有所为”的地方在于:一是给予保障,监管部门提出了债委会的组建标准,给银行组建债委会提供了一个指引或参考;二是建立机制,创新设立了“信息共享、集体会商、一致行动、统一授信、风险共防、行为约束”六项运行机制;三是履行职责,监管部门对债委会的工作职责在于指导和协调,确保债委会各项工作依法合规。

  而“不为”的地方在于,监管部门不参与、不介入债委会的决策行动。企业是支持类还是帮扶类,是增贷、稳贷还是重组,债务重组的金额、债转股的价格等等,都由债委会成员之间、债委会和企业自主协商确定。

  童梦还强调,对困难企业的帮扶掩盖资产质量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债委会对困难企业的金融帮扶从来都不是无限期的、也不是无条件的,债委会针对每一户具体企业,或长或短设置帮扶期,并对企业在帮扶期内的还债安排、融资行为等加以约束或要求企业采取增信措施。实际上,凡是债委会帮扶的困难企业,也是各债权银行信用风险管控的重点对象,债委会的帮扶工作并不会拖延风险暴露。若经债委会帮扶依然无力扭转企业困境、或企业在帮扶期内不诚信履约,债委会依然可以采取相应的维权措施,信贷资产分类该下调就下调。

  下一步,四川银保监局将在银保监会指导下继续深化债委会机制,精炼“三个完善”,一是完善金融供给体系,为债委会服务的企业提供包括信贷、债券、保险、股权、信托等各类金融资源;二是完善企业经营管理,进一步引导企业树立“多元发展步入专注主业,盲加杠杆不如合理负债”的发展理念;三是完善信用环境建设,继续做好与央行、银行业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地方金融监管、司法、财税、专业中介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动机制,约束企业盲目加杠杆,严惩企业逃废债行为。(刘 琪)

(责编:朱江、章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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