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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细则公布 资本市场改革再出发

2019年01月30日22:44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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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月30日电 (吕骞)不到3个月时间,市场各方期待已久的科创板终于揭开面纱。30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6项配套规则。

新的上市条件、新的审核流程、新的投资者门槛、新的交易制度、新的中介生态、新的监管理念…作为证监会2019年九项重点工作部署之首,科创板此次在基础制度方面改革亮点颇多。

新的上市条件:亏损、“同股不同权”、红筹企业均可上市

证监会发布的《实施意见》强调,在上交所新设科创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引领中高端消费,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实施意见》指出,科创板根据板块定位和科创企业特点,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允许符合科创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科创板相应设置投资者适当性要求,防控好各种风险。

新的审核流程:交易所先审核 证监会再注册

“上交所负责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中国证监会负责科创板股票发行注册。”《实施意见》指出,证监会将加强对上交所审核工作的监督,并强化新股发行上市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在审核时间上,监管人士预估,包括中介机构答复问询函、现场核查等时间在内,在交易所审核的时间约为6-9个月。此后,证监会将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

新的投资者门槛:50万资金 证券交易满24个月

“科创企业商业模式较新、业绩波动可能较大、经营风险较高,需要投资者具备相应的投资经验、资金实力、风险承受能力和价值判断能力。”由此,上交所要求,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的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并参与证券交易满24个月。未满足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可通过购买公募基金等方式参与科创板。

新的交易制度:涨跌幅放宽至20% 盘后也可交易

“科创企业具有投入大、迭代快等固有特点,股票价格容易发生较大波动。”为此,上交所在总结现有股票交易涨跌幅制度实施中的利弊得失基础上,将科创板股票的涨跌幅限制放宽至20%。此外,为尽快形成合理价格,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竞价交易结束后,投资者可通过收盘定价委托,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的交易方式。“这可以满足投资者在竞价撮合时段之外以确定性价格成交的交易需求,也有利于减少被动跟踪收盘价的大额交易对盘中交易价格的冲击。”

为了提高市场定价效率,着力改善“单边市”等问题,科创板将优化融券交易机制,科创板股票自上市后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融券标的,且融券标的证券选择标准将与主板A股有所差异。

此外,科创板还调整和优化了微观机制安排。包括调整单笔申报数量要求,不再要求单笔申报数量为100股及其整倍数,对于市价订单和限价订单,规定单笔申报数量应不小于200股,可按1股为单位进行递增;市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5万股,限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10万股。

新的中介生态:市场化发行承销 券商自有资金跟投

“新股发行价格、规模、节奏等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决定,同时强化市场有效约束。”上交所表示,科创板将建立以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市场化询价、定价和配售机制,鼓励战略投资者和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参与新股发售,进一步发挥券商在发行承销中的作用。

具体而言,科创板取消了直接定价方式,全面采用市场化的询价定价方式,首次公开发行询价对象限定在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七类专业机构;配售方面,将网下初始发行比例调高10%,并降低网下初始发行量向网上回拨的力度,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将不少于60%,以强化网下机构投资者报价约束,引导各类投资者理性参与。

在战略配售上,科创板允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1亿股以上的发行人进行战略配售;不足1亿股、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股票总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0%的,也可以进行战略配售;允许发行人高管与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发行人股票战略配售。

值得注意的是,保荐券商须通过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跟投,跟投比例为2%至5%,锁定期两年。”在声誉约束和合规约束之外,通过利益约束来鼓励投行挖掘优质公司资源。”相关负责人表示。

新的监管理念:信息披露为核心 从严退市

注册制下的发行上市审核,在关注相关发行条件和上市条件的基础上,将以信息披露为重点,更加强化信息披露监管,更加注重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护好投资者权益。

据悉,交易所将着重从投资者需求出发,从信息披露充分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角度开展审核问询,督促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此外,交易所还将推进审核公开透明、压严压实中介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在科创板退市制度的设计中,“标准更严,程序更严,执行更严。”

其中,科创板将简化退市环节,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程序,对应当退市的企业直接终止上市,避免重大违法类、主业“空心化”的企业长期滞留市场,扰乱市场预期和定价机制。压缩退市时间,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的公司,第一年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二年仍然触及将直接退市。不再设置专门的重新上市环节,已退市企业如果符合科创板上市条件的,可以按照股票发行上市注册程序和要求提出申请、接受审核,但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不得提出新的发行上市申请,永久退出市场。

对于现行退市制度执行中,个别主业“空心化”企业通过实施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交易,粉饰财务数据,规避退市指标的问题,科创板退市制度特别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贸易业务或者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收入,有证据表明公司已经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将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启动退市。

(责编:冯粒、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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