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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连遭处罚 罚款108万元

2019年01月29日13:49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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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1月29日电 今日,四川保监局公布了两张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川银保监罚字(2019)5号、川银保监罚字(2019)7号),分别处罚人民人寿资阳中心支公司、 四川省分公司,罚款共计108万元。

1月29日,四川银监局公示了对人民人寿资阳中心支公司的处罚决定书。处罚原因为”编制、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或者资料“及”欺骗投保人“,处罚日期为1月23日。四川银监局对人民人寿资阳中心支公司处以罚款共计21万元,并对五名涉事人员处以罚款共计11万元。

四川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川银保监罚字(2019)5号)

同日,四川银监局公示了对人民人寿川分的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人民人寿川分存在“未按规定进行回访”及“编制、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或者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四川银监局对人民人寿川分处以罚款共计53万元,并对四名涉事人员处以罚款共计23万元。

四川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川银保监罚字(2019)7号)

四川银监局表示,人民人寿的上述违法事实,均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公司相关情况说明、财务凭证及对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等证据在案证明。当事人应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实习生 李玥)

(责编:李玥、朱一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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