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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保险公司“开门红” 银保监会再发文防范自媒体销售误导

2019年01月08日22:02 | 来源:人民网-金融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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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月8日电(张文婷)每逢年初,“开门红”活动都是各大保险公司的必备节目,为了冲业绩搏一个新年的好“彩头”,每个营销员使出浑身解数发展业务。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微信朋友圈等自媒体平台的普及,部分营销员更是借助此类平台随意发布虚假营销信息以此招揽客户。

针对以上现象,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今日再次发文提示广大消费者提高风险意识,谨防误导宣传。

早在2018年暑期,由于自媒体渠道成为保险销售误导、不实信息传播的高发领域,严重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曾被银保监会发文加强相关领域的保险销售行为。

据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相关负责人分析,部分营销员通过自媒体平台发布的误导信息主要有:饥饿营销类:宣传保险产品即将停售或限时销售,如使用“秒杀”“全国疯抢”“限时限量”等用语。夸大收益类:混淆保险产品和其他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如发布“保本保息”“保本高收益”“复利滚存”等。曲解条款类:故意曲解政策或产品条款,如宣称“过往病史不用申报”“得了病也能买”“什么都能保”等。

在此特别提醒消费者,当前自媒体平台门槛低、发布主体多、缺乏内容审核,投保者在接收此类非官方渠道发布的销售信息时,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冲动消费。若遇上述类似情况,请勿轻信,更不要转发;如有疑问,可向相关保险机构咨询或向监管部门反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银保监会投诉的全国统一电话为12378。

上述负责人表示,保险产品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消费者在购买前,应当树立科学的保险消费理念,通过正规渠道充分了解保障责任、保险金额、除外责任等重要产品信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保险产品。

同时,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要求相关销售人员要增强合规意识。部分保险营销员编造不实信息的行为属于销售误导,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各保险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合规教育和职业道德培训。

(责编:王仁宏、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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