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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黄有龙、赵薇等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2018年11月20日22:45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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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1月20日电 (吕骞)上海证券交易所20日晚间发布纪律处分决定书,对祥源文化、龙薇文化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公开认定黄有龙、赵薇等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经查明,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孔德永,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负责人员黄有龙、赵薇,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赵政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面存在如下违规事项:

龙薇传媒未审慎筹划收购事项、未充分提示终止风险,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

龙薇传媒在本次收购前一个月成立,未审慎评估收购的可行性,未进行充分的资金筹备,在境内可支付资金有限、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并贸然公布收购信息,筹划收购事项不审慎,且未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终止收购风险。

收购资金中,股东自有资金 6,000 万元,剩余资金均为借入,杠杆比例高达 51 倍。

同时,因名人效应等因素叠加,龙薇传媒严重误导市场及投资者,引发市场和媒体高度关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龙薇传媒披露控制权转让事项的筹资计划和安排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龙薇传媒披露的金融机构质押融资金额与中信银行融资方案中拟向龙薇传媒提供融资 30 亿元的实际情况不符。

龙薇传媒在 2017 年 1 月 12 日的问询函回复公告中披露的款项支付方式为确定的步骤、确定的金额,未完整披露款项支付方式将随金融机构的审批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的情况。

此外,根据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的融资方案,龙薇传媒向中信银行融资款项中的第二笔及第三笔发放额度取决于祥源文化股价情况,而公告中并未披露上述内容。

龙薇传媒未及时披露与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情况

祥源文化 2017 年 1 月 12 日发布的公告显示,龙薇传媒称,金融机构股票质押融资审批流程预计于 2017 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经查明,2017 年 1 月 23 日,万家集团、龙薇传媒知晓其向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的融资计划未通过中信银行总行审批。截至2017 年 1 月 31 日,龙薇传媒并未与任何金融机构达成融资合作。

无法从金融机构获取股票质押融资的事项对龙薇传媒收购祥源文化控股权存在重大影响,但龙薇传媒在知悉相关融资方案未通过审批时,未及时通知祥源文化披露融资的重要进展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龙薇传媒对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祥源文化 2017 年 1 月 12 日发布的公告,龙薇传媒向银必信借入资金剩余款项发放时间预计为第二笔股份转让款支付前 3 个工作日,实际发放时间预计不晚于 2017 年 2 月 7 日。经查明,银必信在 2017 年 2 月 7 日无法借给龙薇传媒 12 亿元,即银必信在第二笔股权转让款支付期限截止时,没有准备好足够的资金。

祥源文化 2017 年 2 月 16 日披露公告称:“2017 年 1 月 20日,龙薇传媒接到 A 银行电话通知,本项目融资方案最终未获批准。此后,龙薇传媒立即与其他银行进行多次沟通,希望就本项目开展融资合作,但陆续收到其他银行口头反馈,均明确答复无法完成审批。因此,龙薇传媒判断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经沟通,西藏银必信愿意按照已经签订的协议履行借款承诺,且已经在本次收购第一次付款阶段提供了首笔 19,000 万元借款”。祥源文化 2017 年 2 月 16 日发布的公告显示,龙薇传媒将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归因于金融机构融资审批失败,未披露在应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时银必信未准备足够资金的事实,相关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龙薇传媒关于积极促使本次控股权转让交易顺利完成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龙薇传媒关于“立即与其他银行进行过多次沟通”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将积极与万家集团进行沟通以使本次交易顺利完成”等表述存在误导性陈述。

公司股价波动幅度巨大

另经核实,祥源文化因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于 2016 年 11 月28 日停牌,停牌时公司股价为 18.83 元/股。2017 年 1 月 12 日复牌后,祥源文化连续涨停,最高涨至 25.00 元/股,涨幅高达 32.77%。

2017 年 2 月8 日,祥源文化再次停牌,停牌时股价为 20.13 元/股,停牌期间公告股东股份转让比例由 29.135%变更为 5.0396%。2月 16 日祥源文化复牌,当日股价下跌 8.49%,第 2 个交易日下跌 6.89%。

4 月 1 日(休市),祥源文化公告《解除协议》,次一交易日股价下跌 2.39%,后续该股股份持续下跌。2017 年 6月 2 日,祥源文化股价跌至最低点 8.85 元/股。

截至 2017 年 7月 21 日,祥源文化收盘价为 9.03 元/股,较 2017 年 1 月 17 日股价最高点 25 元/股下跌 63.88%,较 2016 年 11 月 28 日首次停牌前股价下跌 45.20%。该控制权转让事项及相关信息披露期间,公司股价波动幅度巨大。

公开认定孔德永、黄有龙、赵薇等5 年内不适合担任董监高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7.2 条、第 17.3 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孔德永,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负责人员黄有龙、赵薇、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赵政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 5 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当事人如对上述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于 15 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公司、公司收购人及其相关责任人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责编: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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