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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优化制度 停复牌难任性

崔启斌 马换换
2018年11月07日07:58 |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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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11月6日晚间,证监会官网披露了《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其中,证监会表示,要确立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基本原则,最大限度保障交易机会。

  证监会官网显示,为了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资本市场质量,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优化交易监管,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证监会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相关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

  具体来看,《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主要包含四点内容,一是确立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基本原则,最大限度保障交易机会。明确以不停牌为原则、停牌为例外,短期停牌为原则、长期停牌为例外,间断性停牌为原则、连续性停牌为例外。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当按照及时披露的原则,分阶段披露有关事项的具体情况,不得以相关事项不确定为由随意申请股票停牌,不得以申请股票停牌代替相关各方的保密义务。

  二是压缩股票停牌期限,增强市场流动性。进一步缩短重大资产重组最长停牌期限;明确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其股票原则不停牌;并购重组委审核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在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召开当天应当停牌。上市公司股票超过规定期限仍不复牌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强制复牌。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筹划并购重组的上市公司股票在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召开之前就已开始停牌。以东方中科为例,在今年10月26日东方中科披露了关于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公司并购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于10月26日起停牌。而证监会是于11月2日召开的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议东方中科的并购重组事项,在11月5日东方中科才复牌。

  三是强化股票停复牌信息披露要求,明确市场预期。提高初始停牌时的信息披露标准,对停牌期间重点阶段的信息披露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并严格落实强制停复牌情形下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相应配套工作安排。明确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指导意见修改完善股票停复牌具体规则,做好有关停复牌的自律管理与服务。同时,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股票停牌时间与成分股指数剔除挂钩机制和停牌信息公示制度,并定期向市场公告上市公司停牌频次、时长排序情况,督促上市公司采取措施减少停牌。

  证监会对于《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表示,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是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主要功能是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提示重大风险,维护公平的交易秩序。近年来,证监会不断优化交易监管,组织证券交易所完善相关规则,规范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行为,上市公司股票随意停牌、长期停牌、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但与国际成熟市场相比,实践中仍存在着停牌事由较多,停牌期限特别是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限较长等问题。

  知名财经学者布娜新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证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一方面是为了进一步扫清在重大资产重组中存在的监管盲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为需要不断规范;同时也是为下一步优化监管提供保障,有利于正常交易行为,也是增强流动性的一种考量。

(责编:李栋、朱一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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