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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明确虚拟货币监管思路

2018年11月02日07:51 |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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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香港明确虚拟货币监管思路

  11月1日,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表示,香港证监会将发布针对加密货币交易所及加密货币基金经理的新规则及指引。当日下午,这份名为《香港证监会虚拟货币监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文件便正式公布出来,香港证监会将对加密货币交易所进行沙盒监管,在沙盒监管验证可行性后,香港证监会或有可能向加密货币交易所颁发牌照。这也意味着未来香港市场将会有受监管的正规交易所,投资者也可通过正规渠道参与受保护的加密货币投资。

  出台针对性文件

  11月1日下午,香港证监会正式下发《规定》表示目前关注到投资者对于透过基金及香港的无牌交易平台营运者接触虚拟资产的兴趣愈来愈大,香港证监会也识别到投资虚拟资产所引起的重大风险。为应对有关风险,证监会现正就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管理公司及基金分销商应达到的监管标准发出指引,同时亦正在探索有关可能规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概念性框架。

  经北京商报记者梳理,《规定》中首要的规定便是针对当下比较流行的加密货币基金。对此,《规定》中明确,如持牌的投资组合管理公司有意投资虚拟资产,即使它们所管理的投资组合完全或部分投资于虚拟资产,不论这些虚拟资产是否构成“证券”或“期货合约”,它们都应受证监会的监察。

  但在香港的现有监管制度下,假如涉及的虚拟资产不属于“证券”或“期货合约”(或同等金融工具)的法律定义范围,其市场便可能不受证监会监察。因此,若投资者经不受规管的交易平台买卖虚拟资产或投资由不受规管的投资组合管理公司所管理的虚拟资产投资组合,便不会享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所提供的保障。

  金丘区块链研究院院长洪蜀宁解读认为,目前香港证监会对属于证券或期货合约定义的虚拟资产是有明确监管要求的,所有相关的交易和资管服务都必须遵循现有的证券法规,并对不合规的行为进行了监管处置。对非证券、期货合约类的虚拟资产,香港政府并未进行监管,只是多次向市民提出了风险警示,香港的金融机构也因此而普遍拒绝为ICO提供服务。

  “但香港证监会发现,虽然这一类虚拟资产因其去中心化特性本身无须监管,但中心化运营的资产管理机构、交易平台必须且也有可能进行强监管。尤其是大量无牌交易机构因缺乏监督,利用高度集权优势,采用种种欺诈手段割韭菜,不仅严重损害了投资人利益,也是对整个区块链行业和密码货币市场的严重危害。从政府角度来说,强化监管也可以大幅减少洗钱行为、维护金融稳定、增加税收。”洪蜀宁说道。

  将对交易所进行沙盒监管

  实际上,相较于对发行虚拟货币基金产品公司的规范,市场更为关注的是,香港证监会在《规定》中提到的对于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监管的思路。

  方法便是将这些交易平台纳入证监会监管沙盒。广义上说,监管“沙盒”是政府给予某些金融创新机构以特许权,使其在监管机构可以控制的小范围内测试其新产品、新服务等的一种机制,以实现保护消费者,支持真正金融创新。

  而香港证监会在《规定》中明确的是,在初步探索阶段,证监会将不会向平台营运者发牌;相反,会与平台营运者讨论应达到的监管标准,并就这些标准观察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真实运作情况。假如香港证监会在此阶段结束时作出正面的判断,才会考虑向合资格的平台营运者批给牌照。

  同时,为免公众对平台营运者的监管状态有所混淆,在现阶段,沙盒申请人的身份及有关的商讨细节将会保密。

  “这实质上是一种针对交易所和平台运营商的选择方法,他们将首先在一个严格的沙盒环境中与我们一起探索概念框架。” 欧达礼指出,希望通过推出“沙盒”计划,检视加密货币平台的实际运作,能否达到高水平的监管期望,如果该计划运作成功,不排除将来会向这些交易平台发牌规管。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如美国、日本等加密货币交易量较大的国家均已对加密资产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政策,但香港证监会此次采取的沙盒监管,却与美国、日本等国家采取的方式不同。

  洪蜀宁认为,“香港证监会这一措施介于美日之间,美国证监会迟迟不作正式表态,导致在美的交易平台要么不顾后果胡作非为、要么怕秋后算账不敢开展业务,日本过早地发放牌照也导致了监管机构在尚未完全准备充分的情况下承担了对不良后果负责的责任”。

  意在保护投资者

  在去年9月4日,央行等多部委《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要求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同时也明确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也正是基于此,当时内地大量的交易平台以及相关的加密基金投资平台开始转战“海外”,而当时监管政策宽松的香港便是这些平台的集中地之一。

  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交易所的转战并不能隔绝内地投资者的狂热追捧,目前内地仍有众多投资者通过各种渠道参与投资加密货币,但因虚拟货币交易所未有监管下发的牌照,所以在这些交易所投资出现问题时,投资者的利益难以受到保护。

  值得一提的是,有市场人士解读称,此次香港证监会采取的监管措施,很可能是为内地监管进行探路的举措,如果实验成功,不排除内地会采取同样的监管措施来进行规范虚拟货币的投资。

  “我觉得可能性并不大,因为这两个市场的差异性之大,远超出中国香港和美日之间。”洪蜀宁说道,香港此次监管计划仅仅是沙盒,对业务范围和业务规模会有很大的限制,暂时还无法承接内地的大量资金,只有等沙盒期结束正式发牌时才能看到真实的效果。相信这个时间不会太长,但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持有牌照的香港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也是不可以直接对境内投资者提供服务的。

  北京商报记者 崔启斌 张弛

(责编:李栋、朱一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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