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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8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2018年09月02日08:45 |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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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证监会对8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近日,证监会依法对8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具体来看,证监会依法对中植投资内幕交易“勤上股份”案作出处罚,责令中植投资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轩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赵云昊、杨霁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依法对吴光明内幕交易“花王股份”及短线交易“鱼跃医疗”、“万东医疗”案作出处罚,对吴光明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919万元,并处以2757万元罚款,对吴光明2项短线交易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广东证监局依法对蔡楚瑜内幕交易“全通教育”案作出处罚,对蔡楚瑜处以3万元罚款。四川证监局依法对胡铁刚等5人内幕交易“士兰微”案作出处罚,对胡铁刚、潘敏智、陈燕没收违法所得22万元、39867.95元、35929.98元,并分别处以三倍罚款,对余永祥、马鹃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此外,依法对胡铁刚短线交易“士兰微”行为作出处罚,对胡铁刚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上述案件中,关于“士兰微”的系列内幕交易案呈现出“窝案”特征,胡铁刚时任士兰微职工监事和混合信号技术部部门经理、潘敏智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乐山无线电的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马鹃系潘敏智配偶、陈燕系乐山无线电副总经理且系内幕信息知情人乐山无线电董事会秘书袁某配偶、余永祥为士兰微常年法律顾问,上述人员利用“士兰微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乐山无线电股权”这一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内幕交易了“士兰微”股票。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围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事项引发的内幕交易案件已屡见不鲜,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事项筹划周期长,牵涉面广,但内幕信息绝不能沦为“唐僧肉”,容不得“近水楼台先得月”,部分内幕知情人在不法利益面前罔顾特定身份、职业操守,滥用信息优势地位侵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部分相关人利用“邻近”信息的各种便利条件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为牟取非法利益突破法律底线,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必将受到严惩。证监会将持续保持对内幕交易违法行为高压打击态势,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执法对各类内幕交易违法行为人严肃问责,警示市场相关方恪守职业道德、勿越法律底线,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报记者 苏诗钰)

(责编:朱江、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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