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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产品进入电子签约时代

2018年08月20日08:06 | 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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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运营私募基金电子签约平台的目的有二:“破”和“立”。在“破”的方面,致力于解决纸质合同的痛点问题,即防止“阴阳合同”、“萝卜章”等乱象,在“立”的方面,致力于提高合同签约效率。

私募基金有望从纸质签约进入电子签约时代。8月16日,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简称“中证报价”)发布消息称,近期该公司推出了私募基金电子签约系统,并于上线当日完成了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电子合同的签署。而该只产品的管理人宁波美港资本也成为首个“吃螃蟹”的私募,其产品已经完成备案。

电子合同大势所趋

创新推出私募基金电子合同的中证报价是何方人物?公开资料显示,中证报价于2013年成立,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由协会按照市场化原则管理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运营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等。

对于为何推出电子合同签约平台,中证报价官网资料显示,该公司建设运营私募基金电子签约平台的目的有二:“破”和“立”。在“破”的方面,致力于解决纸质合同的痛点问题,即防止“阴阳合同”、“萝卜章”等乱象,在“立”的方面,致力于提高合同签约效率。

关于合同乱象问题,业内人士表示,这在私募基金中较为少见,但也有发生的可能性。其实协会已在较大程度上避免乱象的发生,比如要求上传“双录”(录音、录像)视频,即从私募工作人员读一份双录的风险知情给投资者听,投资者根据情况回答,直至投资者签风险揭示书和合同内容,把整个过程录制下来,上传协会,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但是该业内人士称,由于投资者需要签署的合同太多,很可能并不清楚其中是否夹杂着“抽屉”合同。此外,私募工作人员有可能在私下向投资者保证一定收益率,这种情况是防不住也管不住的。但是电子合同由于在网上留有痕迹,万一公司有所违纪,则较容易查出。

而对于“萝卜章”的问题,华南一家私募则并不认为其为隐患:“首先,私募公司要备案;其次,发行的每一只产品也要备案,面对层层的审查,‘萝卜章’怎么过得了?”

据了解,电子合同的最大亮点就是“提高合同签约效率”,这也是第一个“吃螃蟹”的管理人美港资本所看重的。

美港资本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分析了电子签约的几大优点。第一,节省时间。投资人不用到公司来,只要参加视频会议就行,节省了投资人的时间。而对于公司来说,不用再把100页左右的纸质合同扫描后上传了,直接签完电子合同就可以上传。并且整个视频会议仅历时30分钟左右,而一般传统纸质合同完成多方流转签约,需要耗费好几天,因此效率显著提高。第二,节省空间。因为纸质合同按规定需要保留20年,公司需要准备特定房间来留存这些纸质资料。第三,节省成本。不用再支付印刷费、多方流转等费用,累积下来节省的成本也很可观。

此外,美港资本还认为电子合同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因为全程录像可以避免管理人私底下保证收益等行为,促进私募基金发展更加合规化。

彻底获得认可还需时日

那么,电子签约形式能否大面积推广?多家私募表示虽然看好,但仍有所担忧。

北京一家私募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了担忧:“第一次听说有电子签约这回事,不当面签约可能不符合协会的要求。当然,如果可行,能提高效率肯定是好事,其中的核心还是在于协会对于风险把控的问题。”

对此,中证报价发布的消息显示,首只进行电子签约的私募产品经过了层层的把关: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证监会、公安部等机构或相关部门的见证下成立。此外,中证报价表示,“据了解,监管部门已将推动私募基金行业电子签约方式列为2018年重点工作。”

卿云投资总经理杨振宁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了他对电子合同安全性的担忧:“纸质合同应该更保险一些,而且各地证监局的检查尺度也不一样,目前没有听过监管层认可电子版签署的说法。”

中证私募基金电子签约平台官网信息显示,该平台有金融安全级保护:依照金融级安全架构规范,采用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权威证书, 通过RSA / 国密等高安全性算法,利用区块链加密留痕技术,以保护数据。

上海一家私募的产品经理对电子签约形式跃跃欲试,他表示自己因要去别的公司签合同,经常要出差,如果能实行电子签约形式,则很大程度上节省了时间和成本。

中债登前法律顾问、德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柯荆民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使用电子签约合同就形式而言从法律上讲是允许的,《民事诉讼法》和《合同法》都规定电子签约合同可以作为电子证据使用。从监管角度讲,电子签约合同有三方面的合理性:

其一,有利于私募基金的合规化,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阴阳合同”等风险。由于私募基金特定化性质较强,合同也多种多样,投资者很难分辨。而采用网上签约形式,协会可以制定电子合同的统一标准,使得私募基金更加合规化。

其二,便于进行数据统计,更加透明化。因为上传的电子合同,其中填写的数据,与扫描上传的纸质合同中的数据相比,更容易提取,有利于监管层对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以及对合同签署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其三,实际上加强了监管,更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基金业协会、证监会、银行等机构可以相互协调,并且协会的自律性监管、证监会的监管和央行的宏观监管形成合力,加强了监管力度。

他也表示了对电子签约情况未来发展的担忧:“面对面签署肯定比线上签署更加有利于沟通,线上签署进程过快,可能导致投资者对该只基金的相关风险无法深入理解。此外,协会要求签署合同时进行录音、录像,那么,线上签署时‘双录’的要求如何规定,才能保护投资者?是否会存在有公司利用线上签署来规避‘双录’的可能,还要从协会的具体规定来判断。”

(责编:李栋、朱一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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