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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保险机构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应至少为3名

2018年07月11日17:02 | 来源:人民网-金融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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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7月11日电 (朱江)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消息,为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防范行业公司治理风险,强化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发布《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银保监会指出,保险机构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应当至少为3名,并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3。

《办法》共8章56条,是对2007年发布的《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一次全面修订。针对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独立性不足、勤勉尽职不到位、专业能力欠缺,以及履职配套机制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办法》通过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运行机制,明确主体责任,规范主体行为,强化监管约束等制度安排,进一步改善独立董事履职的内外部环境,促进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充分发挥作用。

《办法》主要从5个方面对原暂行办法做了修订:完善了制度的适用范围及独立董事设置要求,优化了独立董事的提名及任免机制,明确了独立董事的权利义务及履职保障,建立了独立董事履职评价和信息公开机制,健全了对独立董事及相关主体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同时,《办法》规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保险机构独立董事人才库建设,使之成为独立董事人才资源、履职评价、信息公开、履职监督管理的平台。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持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持续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加快探索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持续提升保险业公司治理的科学性、稳健性和有效性,为打好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责编:朱江、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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