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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延养老保险产品进入实操阶段 产品设计需保证“活到老领到老”

2018年05月07日14:50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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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5月7日电(张文婷)酝酿十余年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以下简称:税延养老保险产品)正式步入实际操作阶段。今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以下简称:《产品指引》),明确参与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指引要求和有关保险产品监管规定,开发设计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符合要求的税延养老保险产品获得批准后才能上市。

所谓税延养老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等机构承保、运营的一种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在缴纳保费的一定金额之内可以在税前工资中扣除,而在将来退休后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税。这意味着,投保人可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降低税务负担的同时还能多一重养老保障。

针对税延养老保险产品设计,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养老保险的管理包括交费参保阶段、投资积累阶段及养老金领取阶段,覆盖参保人自交费参保之日起的整个生命周期,长达几十年,不是一个简单的短期投资行为,其面临的主要风险是资金投资风险和人均寿命不断延长后的长寿风险。因此,税延养老保险产品设计要充分体现保险风险保障功能和长期资金管理优势,既要帮助参保人有效抵御工作期间养老金积累阶段的投资风险,在确保养老资金本金安全的基础上取得长期稳健的投资收益;又要帮助参保人有效应对长寿风险,实现退休后养老金的终身领取或长期领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产品指引》明确了合格的标准化个人税收递延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基本要素,有利于消费者在一定的养老金产品范围内自由选择。指引可以提供原则性的规定,将更多产品开方面的自主权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之间在基本规则之下的竞争是保护和提升消费者利益的最好方式。

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的独特之处在哪?

为确保活到老、领到老,避免养老金早早领完、提前用尽、晚年陷入困境的情况发生,《产品指引》要求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开发应当遵循“收益稳健、长期锁定、终身领取、精算平衡”的原则。

具体来看,收益稳健是指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积累期的收益类型以固定收益和保底收益为主,领取期按照参保人选择的领取方式提供长期利率保证的养老年金,确保养老金安全稳健增值,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长期锁定是因为参保人享受了国家给予的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为了确保资金用于长期养老,因此,除了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以及个人身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全残或罹患重大疾病等财税政策允许的条件外,参保人购买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积累的资金在其个人账户中是长期锁定的、不能提前支取的。

对于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的养老金领取方式,《产品指引》指出应当至少提供终身领取方式。即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或约定的领取年龄(不早于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其按月或按年给付养老年金,直至身故。

据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这一点上,税延养老保险产品与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发放形式相同,能够对基本养老保险形成有效补充。

《产品指引》中要求税延养老保险产品提供的终身领取方式是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领取,即无论参保人退休后生存多久,其本人或其继承人都能够把其退休时个人账户中积累的资金领完,如果参保人领的钱已经超出了其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的资金总额,只要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仍会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固定标准向其给付养老年金,直至其身故。

除终身领取方式,考虑到客户差异化的养老金领取需求,税延养老保险产品还可提供不少于15年的长期领取方式,包括固定期限15年(月领或年领)、固定期限20年(月领或年领)等其他领取方式。

为确保税延养老保险业务长期健康发展,产品设计还应保持精算平衡。是指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精算原理和监管规定,科学合理确定不同领取方式下养老年金的领取金额,计提各项准备金并定期进行充足性测试,持续提升测算和评估的科学性、有效性,确保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得到切实履行。

税延养老保险都有哪些种类的产品?

据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积累期养老资金收益类型的不同,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包括收益确定型、收益保底型、收益浮动型三类、四款产品。一是收益确定型产品(A类),指在积累期提供确定收益率(年复利)的产品;二是收益保底型产品(B类),指在积累期提供保底收益率(年复利),同时可根据投资情况提供额外收益的产品,可细分为每月结算收益的产品(B1款)和每季度结算收益的产品(B2款);三是收益浮动型产品(C类),指在积累期按照实际投资情况结算收益的产品。

上述负责人分析,之所以提供多种产品设计类型,是为了满足不同类型客户差异化的需求,丰富客户选择。一方面,客户可根据自身需求、偏好、年龄等因素选择购买一种或多种产品;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也可根据自身优势和特长,选择提供一种产品或多种产品。

朱俊生解释道,根据消费者风险偏好的不同,确定的三种产品类型,有利于满足不同投资风险偏好的消费者选择。值得指出的是,养老保险的期限通常较长,内含保底收益、同时根据金融市场投资状况有变动收益的产品更有利于应对通货膨胀风险。美国年金市场主要是内含最低保证的可变年金保险,原因就是如此。

税延养老保险产品有哪些保障内容?与市场现有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相比有无差异?

相关负责人表示,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可提供养老年金给付、全残保障和身故保障三项保险责任。其中,养老年金给付是指产品进入领取期后,保险公司向参保人终身或长期给付养老年金。

据了解,养老年金给付责任是市场上现有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都具有的,这也是税延保险产品应提供的最基本的保险责任。

此外,为了进一步强化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的保险保障功能,还提供了全残保障和身故保障保险责任。具体指,参保人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前(60岁前)全残或身故的,保险公司除给付其个人账户内积累的养老金外,还额外赠送相当于账户价值5%的全残或身故保险金,这是目前市场上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所不具备的,实际上也是产品设计上的让利体现。

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可否一次性领取?

税延养老保险产品除了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可按月或年领取养老金外,能够一次性领取吗?

对此,相关负责人解释道,正常情况下,参保人要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才能按月或按年领取商业养老金,但在参保人遭遇不幸或身体状况不佳需要资金支持的一些特殊情形下,可以申请理赔或退保,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一次性给付并扣除个人应纳税款。其中,理赔是指前述保险责任规定的身故或全残一次性给付;退保的情形包括,因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免除事项导致身故或全残,参保人罹患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

个人购买了一款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后可以转换吗?

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鼓励市场良性竞争,提高参保人对养老资金配置的灵活性,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给予了参保人产品选择权和产品转换权。参保人选择购买了一家保险公司的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后,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前,可进行产品转换,不仅可以在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类型产品间转换,还可以转到其他保险公司的税延养老保险产品。

(责编:冯粒、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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