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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委发文规范民间借贷:从三方面依法调查处理

2018年05月04日17:14 | 来源:人民网-金融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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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5月4日电(记者李彤)记者从中国银保监网站获悉,中国银保监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

近年来,民间借贷发展迅速,以暴力催收为主要表现特征的非法活动愈演愈烈,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通知》指出,要明确信贷规则,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规范民间借贷,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借贷。当民间借贷发生纠纷时,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处理。

记者梳理发现,针对依法调查处理,《通知》明确从三个维度展开。对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以及套取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或涉嫌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将非法发放民间贷款活动的相关材料移送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予以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对从事民间借贷咨询等业务的中介机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加强监管。

(责编:王仁宏、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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