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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扶贫添砖加瓦 农业保险扶贫补贴力度有待提高

2018年03月14日19:18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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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3月14日电(张文婷)农业保险作为农村扶贫的重要一环,其保障作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也成了两会期间的热点话题。记者调研发现,目前,在部分贫困地区,我国的农业保险由于起点低、底子薄,还不能很好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存在保险深度比较低、保险产品单一、补贴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

对此,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企划部资深经理周燕芳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品种以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主粮等为主,很多地方农业的支柱品种并未覆盖。为此,她建议应将脱贫攻坚重点区域代表性经济作物纳入补贴范畴。

加强中西部贫困地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支持

“以贵州为例,截至2017年底,全省茶园面积700万亩,产量32.7万吨,总产值362亿元,亩产值超过5000元,茶叶种植为贵州农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由于茶叶并未纳入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范畴,贵州的农业保险覆盖面及保障程度非常低,截止2017年底,承保率不足10%,除普定外,多数地区的风险保障金额不超过1000元每亩,且保险品种少,不利于当地特色农业的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的推进。像贵州这样农业生产以地方特色品种为主的区域,试点将其代表性经济作物纳入补贴范畴对服务脱贫攻坚具有重要意义。”她举例道。

为此,周燕芳建议,应持续完善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将中西部贫困地区的重要地方特色种养殖品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对中西部重点贫困地区有较强扶贫带动作用的苹果、茶叶等对当地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地方特色种养殖品种,中央财政应给予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并采取“以奖代补”形式鼓励各地开发扶贫类等各种农业保险创新产品。

应提高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从保物化成本向保全成本、保产量、保价格、保收入衍化;增加农业保险覆盖品种,将尽可能多的农林牧渔品种纳入农业保险保障范畴。

优化农险经营模式 取消贫困户自缴部分保费

农业保险补偿已成为农民灾后恢复生产和安定生活的最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但在保险费缴纳方面仍存弊端。据周燕芳介绍,“财政补贴+农户自缴保费”的农险缴费模式中,由于财政补贴农业保险的保险费实际实行的是中央、省、县四级“配套联动”政策,如何补贴各个区域具体做法不完全相同。部分省会要求地市、县提供20%左右的配套补贴,对于一些农业大县和贫困县,地、县政府由于经济能力有限,导致农业保险运行进程缓慢,农业保险渗透率或覆盖率较低。

此外,农户自缴保费也常发生垫付情况。由于农户自缴保费的收取较为复杂,常常发生村委会或乡镇垫付、地方财政资金垫付、保险经营机构自行垫付、农业经营关联单位或其他第三方垫付等方式。

表面上看,垫缴农户需自缴保险费的情况,免除了农民负担。但是容易出现宣传不到位,导致农户对承保情况不知情,甚至会出现垫缴农户需自缴保险费,恶意套取中央、省级财政补贴的问题。

对此,周燕芳建议,改进优化农业保险经营开办模式。一方面取消贫困农户自缴部分保费;另一方面,取消县级(尤其是农业大县和贫困县)财政补贴,降低地方财政补贴比例,中央财政对农业保险加大投入,有利于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使有意愿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户都能够享受到农业保险的保障。

(责编:冯人綦、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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