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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免征购置税再延3年

郜小平
2017年12月28日08:10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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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郜小平)新能源汽车免购置税政策再延续3年。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公告指出,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早在2014年7月,国务院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这意味着,新能源车将连续6年免征车辆购置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17年11月,新能源汽车销量11.9万辆,同比增长83%,月度产销量创历史新高。新能源汽车2017年销量有望达到70万辆。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税收政策是促进消费的重要手段,国家综合利用补贴和免税政策,形成对新能源车的组合支持,而稳定的新能源车免税政策对市场的拉动最为明显。同时,崔东树表示,新的公告同时也意味着,从2021年开始,国内购买新能源车将很可能开始需要缴纳购置税,“随着新能源车技术的进步,例如电池成本的降低,消费者购买新能源车所用资金不会有大幅增长,当价格与传统燃油车相近时,减少补贴和缴纳购置税也就成为必然”。

  值得一提的是,传统燃油车的购置税优惠将取消。从2015年开始实施的针对1.6L及以下排量车型实行的购置税优惠政策将于2017年底到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由原来的7.5%恢复到10%。

(责编:李栋、赵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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