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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基金公司不当避税分红被查处

苏长春
2017年12月25日08:21 |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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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4家基金公司不当避税分红被查处

  北京商报讯(记者 苏长春)将基金分红视为“避税法宝”的机构和企业,日后恐再难从中套利。12月22日,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下发了一则关于基金分红的《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处罚了4家基金公司分红信息管控不当行为,并要求责令整改。与此同时,《通报》还明确提出了四大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强基金分红行为的管理。

  《通报》指出,经查4家公司分红信息管控不当,致部分机构客户在分红公告日前大额申购、权益登记日后大额赎回,快进快出,利用基金分红不当避税,同时对基金投资行为造成了扰动。对此,依照相关法规,将严肃问责机构及人员,对4家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整改期间(3-6个月)暂停受理及审核公募基金产品注册申请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直接负责人、分管高管、总经理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4家公司分红管控不当的具体问题也是比较典型,一是公司内部控制缺失,信息管理等制度未能有效执行。个别从业人员甚至协助机构客户利用分红开展避税,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寻找具有避税需求的机构客户并主动告知避税方法,在基金分红方案确定后提前泄露分红信息。

  除了基金公司内部控制缺失外,上述4家基金公司还存在未审慎办理基金申赎业务,影响基金正常投资运作的问题。《通报》指出,经查,相关公司在实施基金分红过程中,未从保护存量持有人利益角度审慎办理基金大额申赎业务,大额资金的短期进出影响了基金正常运作,甚至导致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利用分红不当避税的行为之所以会影响到基金正常的投资运作,主要是因为机构资金是以避税为目的投资基金,分红期一过便迅速赎回,导致基金规模大涨大落,进而基金仓位投资比例也会发生巨大变化。

  以一只偏股混合型基金为例,若该股票仓位限制是60%-95%,分红前股票基金仓位为80%,基金共有10亿元规模,其中8亿元投资股票,分红比例是资产的10%,在分红前某一天密集进入10亿元,而分红后资产还有18亿元,彼时8亿元的股票投资只占总资产的44%,因此股票仓位就迅速下降,若基金经理没能大举加仓,就会出现监管所说“仓位违规”现象,影响到基金投资的正常运作。

(责编:李栋、赵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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