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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清查加码 股东乱作为被点名

程维妙
2017年12月04日08:14 |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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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商报讯(记者 程维妙)2017强监管年已进入最后一个月,但对乱象的治理还远未结束。在12月1日举办的银监会近期重点工作通报会上,银监会审慎规制局局长肖远企介绍,今年前10个月银监会系统做出行政处罚2617件,罚没合计6.67亿元,这一数字约是2016年的2.5倍。而据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近日公开讲话,未来对违规违法和不审慎经营行为的处罚还会加大。此外,股权代持有、隐形股东的问题也在近期多次被提及。

  根据肖远企最新透露的数据,银监会今年前10个月做出行政处罚决定2617件,处罚银行金融机构1486家,罚款合计5.92亿元,没收违法所得0.75亿元,罚没合计6.67亿元,已是2016年全年银监会系统罚没金融机构总额2.7亿元的约2.5倍。

  在处罚形式中,银监会此前提出的纠罚并重、罚没并举、机构人员“双罚制”也有明显体现。今年前10个月处罚责任人1096人,罚款金额2440万元,取消130人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董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禁止49人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处罚力度还有加大的空间。王兆星在日前召开的2017城商行年会上表示,银行业监管标准会越来越高,监管会越来越严,对违规违法和不审慎经营行为的处罚也会加大。他还提到,目前行政处罚金额已经刷新了千万元的纪录,未来亿元级的处罚也可能会有。

  事实上,在此之前,银监会已密集发声,释放监管将趋紧的信号。十九大期间,银监会主席郭树清明确,未来监管会越来越严;随后召开的银监会党委(扩大)会议再次重申,要继续深入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积极稳妥处置重点风险。

  在市场乱象中,银行业一些无序的股东行为是近期被高频率点名的一个问题。仅从十九大之后这段时间来看,在上述扩大会议上,银监会就表示,要严肃整治部分银行股东“乱作为”行为,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11月中旬,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银行对主要股东关联授信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等要求;11月末,王兆星在城商行年会上重申,股权管理必须落实穿透原则,规范隐性股东和股权代持现象;在12月1日的通报会上,肖远企再次强调,严格监管和杜绝股权代持有、隐形股东的情况。

  在整治乱象的同时,银监会也在快速补齐监管制度短板。肖远企透露,近期陆续还有一些公开征求意见,“大部分的规制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和准备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责编:李栋、赵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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