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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对险企进行“大体检”:多家公司因关联交易违规被罚

2017年10月26日19:59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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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0月26日电(张文婷)今年为保监会“严监管”的重要时期,为防控保险公司治理风险,监管在出台政策的同时开展了全行业公司治理现场的评估,为险企进行全面“大体检”。近日,保监会连发十几封监管函,对多家保险公司在股权治理及关联交易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罚。

关联交易不合规直接采取监管措施 严防险企变成“提款机”

据记者梳理,在此次现场评估中,收到监管函的公司分别为珠江人寿、君康人寿、渤海人寿、阳光人寿、上海人寿、华汇人寿、利安人寿、信泰人寿、弘康人寿、百年人寿、中华联合保险、长江财产保险、华安财保资管、鼎和财产保险。

对此,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被下发监管函的公司均为在评估中监管评分较低的公司,主要问题集中在公司章程与“三会一层”运作、内控与合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以及股东股权等方面。其中,董事会运作不规范,关联交易管理不合规,内控审计管理弱化、薪酬考核机制不到位四个方面问题较为突出。

记者翻阅监管函发现,保监会明确要求相关公司接到监管函后立即实施整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限期向保监会报送整改报告。同时要求公司以此次评估和整改为契机,全面查找公司治理问题,完善制度,规范运作,有效防范风险。

针对关联交易问题,监管函中亦有明确规定,禁止部分公司与其重点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六个月,目的是督促其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管理,严防股东将保险公司当成“提款机”。

据上述负责人表示,这是保监会第一次对涉及关联交易的市场行为直接采取监管措施,体现出关联交易监管从以制度建设为主,转变到制度建设与市场行为监管并重的阶段。

据了解,保监会曾于今年6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穿透监管”“实质重于形式”等监管原则,建立了“责任到人”的审核和追责机制,增加责令修改交易结构、责令停止关联交易等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关联交易监管力度。

严查险企股权违规 将实施违规股权强制退出等措施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曾在采访中表示,保险要加强对自身风险的管控,决不能由“风险的管理者”异化为“风险的制造者”。

数据显示,在保监会“1+4”系列文件引导下,保险业行业风险状况总体稳定。2季度末,全行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5%,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0%,均显著高于100%和50%的偿付能力达标线。

值得关注的是,仍有一些重点领域、重点公司的风险正逐步显现,包括流动性不足、公司治理失效、偏离主业、内控不严等风险。

对此,陈文辉表示,要加强对保险公司股权结构和真实股东穿透监管,加强关联关系穿透性审查,要求保险公司逐级披露股权结构至最终实际控制人,也就是穿透到最后的自然人,并且最后的自然人之间不能有关联关系,禁止代持、违规关联持股等行为。

据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还将下发第三批公司治理监管函,对部分存在股权违规问题的公司,将实施违规股权强制退出等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同时,保监会将继续强化各保险公司治理规则制度遵循合规性、有效性、严肃性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涉及关联交易的各类市场行为的直接监管,强化监管措施和问责力度,将日常监测、违规记录等与分类监管评价、公司治理评级相挂钩,不断提升公司治理监管刚性约束力。 

(责编:冯粒、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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