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金融

“限额令”形同虚设  多平台“顶风作案”发大标

国际金融报记者 | 付碧莲
2017年09月04日08:09 | 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小字号

距离最后期限还有一段时间,部分平台可能觉得在这期间超额发标,性质并不算严重。从公开的媒体报道来看,目前还没有哪家平台因为超额发标被罚。

顶风作案!

近日,有5家P2P平台因突破借款余额上限而遭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点名。其实,如今在借款余额上限方面违规的又何止这5家平台。

至今,“限额令”已出台一年有余,为何依旧有那么多网贷平台要冒险?

“这一年来,监管机构针对网贷行业发布了各种管理规定和禁令,而个人认为其中最严厉的一条就是‘限额令’。”一位业内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无论是资金存管的要求,还是信息披露的规定,对于仍旧想在网贷行业干下去的平台来说是可以努力去达成的目标。但借款余额上限对很多平台而言是关系生死存亡的一条,无法成功转型的话,那就只能退出网贷行业。”

侥幸心理作祟

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巡查发现,部分网贷平台未严格控制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

根据披露,“首金网”旗下部分“汇金保”项目、“米缸金融”旗下部分“六月米缸”、“年年米缸”项目、“微金在线”旗下部分“微·房贷”项目、“新富金融”旗下部分“企业贷”项目、“钱生花”旗下部分“经营周转贷”项目等涉嫌突破借款余额上限。

2016年8月24日,中国银监会等四部门联合颁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500万元。

然而,违规突破借贷余额上限的又岂止这5家网贷平台而已。博金贷、旺财谷、鑫合汇、中融宝、铜掌柜等众多平台上的大额标的并不鲜见。

“如果仔细甄别的话,业内还在发大额标的平台估计少说都有几十家,尤其是一些中小型网贷平台。”上述业内人士指出,“其中一些平台的大额标可能不排除有存量标的因素,但是多数还是在《暂行办法》出台后发的新标。对一部分网贷平台来说,因为目前整个行业仍处于整改期,因此抱着侥幸心理想在这个期限内多赚一点;还有一些平台的话应该是明知自己无法最终完成备案登记,想在清盘或跑路前能做多少是多少。”

紫马财行CEO唐学庆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这些平台很可能是出于侥幸心理。“网贷管理暂行办法虽然规定了不合规平台的整改期为12个月,但这个期限并不是从暂行办法出台之日计起,而是以平台收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之日算起。另外,为了保障整改质量,针对互联网金融的专项整改工作已延期至明年6月。距离最后期限还有一段时间,部分平台可能觉得在这期间超额发标,性质并不算严重。从公开的媒体报道来看,目前还没有哪家平台因为超额发标被罚”。

另外,唐学庆称,这其中也有出于无奈的。部分平台在发展中长期主打大标模式,形成路径依赖,在小额分散的借款领域可能并不擅长,一时之间找不到方向,所以权且延续原来的业务模式。

个人征信难题

无疑,网贷平台想要告别大额标的确实很难。

不久前,网贷行业首创大额标的平台——红岭创投宣布三年后清盘。红岭创投创始人周世平说起对于选择清盘网贷业务的原因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大额标的模式难以为继,而转型难度巨大。

在唐学庆看来,难点至少存在三个:“一是,借款人在单一平台的借款余额,是很容易掌握的,但要掌握其在不同P2P平台上的借款余额总额,就需要实现各平台间数据的共享,但这一工作远没有完成。二是,部分平台可能会想方设法以金融创新的形式突破借款余额限制,这也会加大整改的难度。三是,主打大标模式的平台,借贷风险会比较集中,而且它们的业务规模往往发展得也很大,船大难掉头,转型不容易,一旦整改失措,可能引发社会问题和金融风险。”

其实,在金交所产品以及校园贷等监管禁令出台以来,不少网贷平台陷入了“资产荒”中。以往,各家平台都会积极拓展市场、寻找投资资金,如今资金倒是不缺了,但是好的项目却很难找。

上述业内人士坦言,如今很多大的网贷平台也都只是在做通道业务,投资项目的对接以及审核都是外包给专门的资产公司。但是即使这样,好的项目依旧很难找。

据该业内人士介绍,目前网贷平台陷入两难:为控制风险,网贷平台往往会要求融资方或资产公司提供保本保息,然后才愿意把项目放在平台上发布进行融资。但目前很多融资方并不能满足这样的要求,尤其是在借款利率比较高的情况下。“而能满足网贷平台保本保息需求的融资方往往是以企业为主的大额融资,但这明显又不符合监管对网贷平台借贷余额上限的规定。所以,这也就是为什么现在很多平台上会出现拆标现象的原因”。

与此同时,监管对于网贷平台的“限额令”让个人征信共享问题凸显,目前在这一点上存在客观的技术难点。“对借款人在不同平台借款余额的总额进行统计,肯定需要对不同平台的数据有充分的掌握,这是前提条件。既然各平台的数据目前仍无法做到共享,那对单个借款人在不同平台上的借款余额的统计工作可以说很难实现。”唐学庆表示。

但在监管对网贷小额且风险分散的定位之下,网贷小额化目前成为整个行业的发展趋势。2015年,网贷行业人均借款金额为17万元;2016年8月人均借款为14万元,2017年上半年,网贷人均借款金额下降到10.7万元,降幅超过76%。从数据表现上看,行业的人均借款金额整体符合个人、企业相对应的20万元和100万元的规定。

(责编:李栋、赵爽)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