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跨境“真”投资何需“想出不敢出”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多家上市公司高管认为跨境并购监管有趋严趋势,从而在开展相关投资业务时保持谨慎态度,更有甚者称企业出海并购“想出却不敢出”。笔者认为,对于那些真实合规、正当理性的跨境投资来说,这种顾虑实不必要。
上述企业高管的顾虑或来自于去年底以来监管层在该领域的频频发声,和上半年企业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额的大幅下降。
去年12月6日,发改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汇局四部门负责人在两次答记者问中指出,监管部门密切关注在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出现的一些非理性对外投资的倾向,以及大额非主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母小子大”、“快设快出”等类型对外投资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建议有关企业审慎决策。
今年1月,国资委则宣布加强央企境外投资的审查,其中包括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等。
3月,央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称部分企业海外投资存在非理性和异常投资行为,直指部分企业在直接投资的包装下转移资产。
7月18日和2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发改委和外汇局新闻发言人又分别在回应记者提问中重申了上述观点。
据笔者不完全统计,自去年底以来,相关部委关于关注和防范对外投资风险的公开表态至少有8次。
与之对应的是,上半年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额大幅下降。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1-6月,我国境内投资者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481.9亿美元,同比下降45.8%。加之多家知名企业被曝出大手笔海外“买买买”项目折戟,这让部分企业不免对监管风向产生疑问。
然而,仔细探究,监管层关注所谓的“非理性”和“异常”跨境投资行为,实际上是针对存在资产转移嫌疑的跨境“假”投资。对于跨境“真”投资来说,实在不必“想出不敢出”。
从政策方面来看,跨境投资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原则始终一贯稳定。自去年底以来,与“严厉表态”相伴的是监管层不下8次地重申支持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尤其支持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共同建设,开展国际产能合作,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只是在完善和规范市场秩序和进一步优化对外投资方向的过程中,侧重突出实体经济和新兴产业导向,推动国内经济转型升级,但对大额非主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母小子大”、“快设快出”等存在风险隐患的领域果断采取措施,积极进行引导。
从上半年数据来看,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同比出现较大降幅,这一方面是由于国内经济稳中向好、国际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等因素,另一方面是由于调控措施下,结构性优化明显,降幅较大的集中在非理性的对外投资领域。数据显示,1-6月,对外投资主要流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对外投资同比下降82.1%,占同期对外投资总额2%;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对外投资同比下降82.5%,占同期对外投资总额1%。与此同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合作、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等国家战略的领域的对外投资则在稳步推进。1-6月,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增投资合计66.1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个百分点;我国企业在境外经贸合作区累计投资23亿美元,总产值87.7亿美元。由此可见,符合企业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国家发展方向、符合国内经济发展需要的跨境投资并未受到限制。
加强对外投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框住的只是那些欲以跨境投资之名行资本转移之实的企业。对于他们来说,顾虑观望已不足矣,另辟蹊径更不可取,悬崖勒马方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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