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范晓)为从源头上治理乱象,防范和化解校园贷风险,银监会、教育部、人社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同时,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对于存量业务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退出时间表。
从市场空白到雨后春笋,再到乱象丛生,“校园贷”几乎已成为让人谈之色变的“瓶中妖怪”。尽管监管部门屡屡出手整治,但“求职贷”、“培训贷”、“创业贷”等花式变身迭出。《通知》提出,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培训机构监管,依法查处“黑中介”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培训业务等各类侵害就业权益的违法行为,杜绝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培训、求职、职业指导等名义,捆绑推荐信贷服务。
与此同时,对拒不整改或超期未完成整改的,要暂停其开展网贷业务,依法依规予以关闭或取缔,对涉嫌恶意欺诈、暴力催收、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会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校园贷市场,监管部门采取“疏堵结合”的策略,堵住偏门,打开正门,引导校园贷回归良性发展。《通知》指出,为满足大学生在消费、创业、培训等方面合理的信贷资金和金融服务需求,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开发高校助学、培训、消费、创业等金融产品,向大学生提供定制化、规范化的金融服务,合理设置信贷额度和利率,畅通正规、阳光的校园信贷服务渠道。
日前,工行、建行、中行等国有大行相继推出“校园贷”产品,备受争议的市场迎来了银行系“正规军”。在业务模式上,部分银行通过与高校合作的方式,由高校和银行共同审核学生借贷需求,有助于校方及时掌握引导学生借贷,避免了P2P平台、分期平台等机构绕开学校直接影响学生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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