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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腕执法 从容应诉 证监会筑资本市场发展基石

朱一梵 吕骞
2017年01月23日16:16 | 来源:人民网-金融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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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2016年,注定是中国资本市场监管可以写入史册的一年。

刘士余在接任证监会主席之初,就提出了“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监管理念。“对市场乱象要始终有刮骨疗毒、猛药去疴的决心和魄力”,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全系统年中监管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振聋发聩、掷地有声。

2016年,证监会重拳围剿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执法高压态势有增无减。全年,证监会对183起案件作出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218份,较去年上涨21%,罚没款项共计42.83亿元,较去年增长288%,对38人实施市场禁入,较去年增长81%。

“三个监管,是去年证监会全年新闻发布会的高频词,”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伟东对人民网记者表示,“实际上,证监会的行政执法工作正是体现了这种理念。”

严格执法,敢于亮剑,稳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根基

2016年,证券市场新股发行显著加速,上市公司并购火热,新三板市场快速扩容……伴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飞速发展,证监会始终推进依法从严全面监管,保持对各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2016年,证监会开出了“A股史上最大罚单”:中鑫富盈、吴峻乐操纵“特力A”等股票案件的罚款金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处罚力度之大在行政处罚中极其罕见。此外,黄信铭操纵“首旅酒店”等股票、任良成操纵“龙洲股份”等股票案、瞿明淑操纵“恒源煤电”等股票案、唐隆操纵“渤海活塞”股票案均罚款超亿元人民币。

2016年,证监会依法、从严、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对各类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全覆盖、零容忍”,行政处罚工作质效齐升。除信息披露违法、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传统案件外,证监会还显著加强了对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追责力度,全面深入推进私募基金行业和股转系统领域的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强有力震慑,为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保驾护航。

2016年,面对前所未有的复杂执法环境的挑战,证监会的执法领域逐渐扩展,对新型违法违规案件打击力度增大,比如当事人操纵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节奏手段实施的信息型操纵案、利用融资融券机制实施的操纵案,以及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等。

证监会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无疑将对资本市场长远的良性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杨东伟表示,“从直接影响看,通过对违法违规主体的处罚,产生立竿见影的震慑效应,并向公众传递政府、证监会将持续加强执力度的信号。从长远影响看,高压态势的持续跟进,能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氛围。”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证监会执法力度不断加大,证监会行政处罚数量和涉诉案件数量,呈现明显的“双增长”。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介绍, 2016年,证监会对183起案件作出处罚,因行政处罚导致诉讼案件43件,连续三年创造历史新高。

积极应诉,从容面对,负责人带头出庭展现执法自信

公开数据显示,2016年,法院对涉及证监会行政处罚的24件案件作出判决或裁定,其中胜诉16件,原告主动撤诉6件,一审败诉2件(涉及同一处罚决定)。“涉诉案件数量增加,一方面说明证监会执法力度加大;一方面说明当事人对自身权益重视度提高了,” 杨伟东认为。

2016年度,证监会的整体胜诉率在90%以上。据人民网记者了解,对一审败诉案件,证监会已依法提起上诉。“比胜诉率更重要的,是面对诉讼的态度”, 杨伟东说。

证监会在2016年发生的部分行政诉讼中,部分派出机构负责人出庭应诉,比如在上海家化披露违法案5名当事人诉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案中,上海证监局的一名副局长出庭应诉;在隋某峰内幕交易案当事人隋某峰诉福建证监局行政处罚案中,福建证监局也是一名副局长出庭应诉。

证监会派出机构负责人带头出庭应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杨伟东认为,“这不仅显示证监会积极履行法律职务、大力支持法院司法审判的工作,更显示了证监会官员面对复杂证券期货案件的超高专业能力和业务素养。”

通过胜诉案件,证监会的执法原则和执法标准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确认,证监会的执法权威和公信力得到进一步的加强。面对个别败诉案件,证监会仍保持了一贯的严格执法态势。2016年的新闻发布环节,证监会对唯一的一份处罚决定被一审法院撤销的情况,及时向社会通报情况。杨伟东表示,正常的看待案件胜诉和败诉,才能显示出证监会在执法上的自信和从容。 

(责编:朱一梵、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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