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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3家险企外汇保险业务资格到期 继续经营须提前申请

2017年01月13日08:58 | 来源:人民网-金融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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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月13日电 (章斐然)国家外汇管理局昨日公布了具有经营外汇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名单和有效期限。名单显示,截至2016年12月,共有138家保险机构取得经营外汇保险业务资格,其中99家为长期资格,33家机构将在2017年资格到期。

2015年,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指引>的通知》,下放法人保险机构外汇保险业务市场准入、退出以及资金本外币转换的审核权限,取消省级及以下保险机构外汇保险业务市场准入和退出事前核准,取消保险机构外汇保险业务资格每三年重新核准的要求。

《通知》指出,2015年3月1日《指引》实施后,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保险公司之前领取的《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如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至到期日。如需继续经营外汇保险业务的,可在《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到期日前至少30个工作日按照《指引》规定申请经营外汇业务资格;到期后不继续经营外汇保险业务的,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缴回《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即可自动终止外汇保险业务。

从外汇局公布的内容看,上述33家2017年资格即将到期的机构均在《指引》实施前的2014年取得外汇保险业务资格。

附:具有经营外汇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名单

(责编:章斐然、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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