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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通报首批IPO欺诈案件 龙宝参茸涉欺诈发行

2016年10月22日20:35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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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证监会部署IPO欺诈发行及信披违法违规专项执法行动以来,首批进入正式立案程序的6家公司登场了。在昨天下午召开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宣布,证监会稽查部门决定对IPO申报企业龙宝参茸及5家上市公司正式启动立案调查的行政执法程序。这其中,已有过闯关A股经历的龙宝参茸因涉嫌欺诈发行上榜,其此番冲击参茸第一股的希望恐将生变。

>>发布

6家公司被立案调查

张晓军介绍,从核查掌握的线索情况来看,相关发行人、上市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重大嫌疑,主要包括八项内容。其中提及申请IPO的企业涉嫌在招股说明书中虚假陈述,包括隐瞒重大担保事项、不实披露公司治理及内控情况等。

昨天登场的6家公司中,除了龙宝参茸之外,其余5家均为上市公司。因此,龙宝参茸此次被调查的理由为涉嫌在招股说明书中虚假陈述。

公开信息显示,早在2014年5月,龙宝参茸的身影就曾出现在证监会公布的IPO预披露名单中,无奈首次闯关无果。

两年以后,龙宝参茸再度冲刺资本市场。今年6月3日,证监会网站公布了最新IPO预披露名单,龙宝参茸再次出现。然而伴随着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被调查,闯关或再度生变。

除了龙宝参茸之外,其余5家上市公司分别存在重组标的企业涉嫌欺诈发行、虚构营业收入与利润;涉嫌在进行收购的相关披露文件中未披露重大债务和对外担保事项,或未如实披露重组申报审核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涉嫌虚构其境外子公司的业务及高额无形资产,冲销母公司巨额财务亏损;涉嫌通过虚构应付款项或虚增其他应收款项抵销业绩下滑,进行财务欺诈等事项。

>>解读

违规根源在公司治理存缺陷

张晓军表示,发行人、上市公司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不法关联交易、违规资金占用、恶性利益输送等严重违法犯罪线索,违规披露的根源是公司治理存在缺陷、内部管理流程混乱、风险内控流于形式、合规披露意识淡薄。

对于本次集中部署的6起案件,证监会稽查部门将在前期核查的基础上,按照查处坚决、打击有力、追责全面的目标依法查办,对相关企业披露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进行深入调查,同时对保荐、审计评估和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是否勤勉尽责进行全面核查,一旦发现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立即启动正式立案调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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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内幕交易案作出处罚

证监会对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等违法行为同样保持高压态势。近日,又有两宗内幕交易案和短线交易案被查实,相关人员收到了证监会的罚单。

在一宗内幕交易案中,李某、郑某是凯撒文化拟收购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周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李某、郑某系朋友关系,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周毅与李某、郑某存在联系,周毅使用多个账户持续交易“凯撒文化”股票,共获利约34.5万元。为此,广东证监局决定没收周毅违法所得约34.5万元,并处以约34.5万元罚款。

在另外一宗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案中,旗滨集团独立董事周金明是旗滨集团《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周金明于2015年8月21日控制使用“谢某滢”账户买入“旗滨集团”31700股,获利48674.10元。

与此同时,在2015年8月18日至2016年1月12日不到6个月的时间内,周金明利用其控制的“谢某滢”账户交易“旗滨集团”,累计买入66700股,卖出63700股,余3000股未卖出,获利为49251.43元(已扣除2015年8月21日买入旗滨集团股票的盈利)。

依据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没收周金明内幕交易违法所得48674.10元,并处罚款48674.10元;对周金明短线交易的行为处罚款3万元。

京华时报记者 敖晓波

(责编:赵春晓、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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