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全面铺开 银监会划定P2P重点整治领域
今天,《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正式公开,同时,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十五个部委联合发布《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称《P2P方案》)。
《实施方案》要求,集中力量对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重点领域进行整治;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
据了解,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已于2016年4月开始,计划至2017年3月底前完成,而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则提前至2017年1月底前完成。《P2P方案》明确,通过摸底排查、分类处置及验收规范三个步骤,对网贷行业进行全面整治。
《P2P方案》确定,此次专项整治的对象,既包括从事信息中介服务的网贷机构,也包括以网贷名义开展经营、异化为信用中介的机构。《P2P方案》要求对机构的基本情况、各类产品和业务运营情况、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对近年业务扩张过快、在媒体过度宣传、承诺高额回报、涉及房地产配资或校园网贷等业务的网贷机构进行重点排查。同时,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和取缔互联网企业在线上线下违规或超范围开展网贷业务,以网贷名义开展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
《P2P方案》还明确了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标准措施,确定了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职责分工。在中央层面,银监会会同十四个部委成立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银监会设立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在地方层面,各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央监管部门的统一方案和要求,负责本地区网贷风险具体整治工作。
《P2P方案》称,将通过专项整治,防止行业风险蔓延、偏离正确轨道,保护鼓励网贷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创新发展,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回归服务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等普惠金融本质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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