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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监管新规引发业界大讨论 宽限期18个月难掉头

2016年01月01日09:33 | 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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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P2P监管新规引发业界大讨论 宽限期18个月难掉头

  意见稿随即在互联网金融界引发大讨论,意见稿出台第二天,由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院和《华夏时报》联合主办的专题研讨会在工信部举办,政府领导、专家学者及企业家等30多位代表参加会议。有P2P企业老总称对自己是否合规感到迷茫,有老总称信息中介或影响普惠金融,也有企业称这种定位是国家在为我们减轻负担。

  业界期盼已久的P2P监管细则终于公开了征求意见稿。

  2015年12月28日下午,银监会等四部门研究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

  意见稿随即在互联网金融界引发大讨论,意见稿出台第二天,由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院和《华夏时报》联合主办的专题研讨会在工信部举办,政府领导、专家学者及企业家等30多位代表参加会议。有P2P企业老总称对自己是否合规感到迷茫,有老总称信息中介或影响普惠金融,也有企业称这种定位是国家在为我们减轻负担。

  《华夏时报》记者现场聆听了这场持续两个小时的讨论。

  信息中介定位引争议

  P2P网贷监管办法姗姗来迟,距离2016年只有三天,意见稿终于出台。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院和《华夏时报》率先组织研讨会,征求各方意见。

  本次会议以分别发言、共同探讨的方式展开。央行有关领导首先发言,他简单回顾暂行办法的内容,“既然这是公开征求意见,那么希望听取各方不同的声音,并把大家的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

  意见稿称工信部主要负责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涉及的电信业务执行监管。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工信部信息中心企业网络安全促进委员会主任表示:工信部现已成立信息中心企业网络安全促进委员会,“通过为企业网站进行安全检测并出具工信部报告,通过开发软件、硬件,建设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形式推动网络安全等级的提升,为所有的互联网行业营造一个健康的环境。”

  各家P2P谈了各自看法,找理财网CEO任玉君首先发问:管理办法出台让企业知道往哪个方向走,但里面还有些具体的问题,“比如标的不能拆分、资金池不能建立、平台如何去担保化等,这些具体的规则如何制定,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意见稿将P2P定位于信息中介,这成为研讨会重点。现金巴士CEO唐阳说,中国的信用普及率只有两三成,七八成是没有信用记录的,我们定性为信息中介,参照的是美国网贷模式,但像美国Lendingclub,他们是信用基础做支撑,才能做信息中介,因为借款人有FICO评分,违约也有征信系统进行惩戒。

  “信息中介的定性可能会影响中国惠普金融创新和发展。像普惠金融服务的是主流金融机构以外的次级用户,是些没有信用记录的用户,这些人违约概率比较高。如果网贷平台仅做信息中介,投资者没有能力甄别个人或小微企业的还款能力,出借人要借新规去蒙去当武林高手,信息中介负责不负责催收呢?有争议去法院解决,法院倒成了风控中心。”

  邦帮堂董事长寇权表达了类似看法,“如果说信息中介,那又从互联网金融变成了金融互联网了,因为中介区别于金融,如果平台完全中介化,那么风险拨备金算不算增信。按此细则,现在所有平台都不合规。”

  意见稿称公司名称应当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寇权回忆说,当年大家纷纷成立金融信息服务公司,“这个牌照在北京炒到200多万,很多人花大钱买,现在又要改名了,下一步卖名字又会很贵了。”

  寇权认为,如果都要更名为信息中介,那就是不要跟金融沾边,但如果风控进来了,你还是做金融。“几乎所有公司为了生存,大家什么都自己来做,比如资金端、资产端、征信,还会做门店等,如果只做信息中介,那么可能就会形成一个寡头了。”

  唐阳也提到,像信息中介在国外的经验会集中形成一两家独大的垄断局面,对形成百花齐放的普惠金融事业发展不利。“目前做普惠金融大部分采用P2P模式,无牌照地做Lender,做普惠金融服务,现在制定的是信息中介办法,等于列出标的让储户自己去赌博,金融是吃风险这碗饭的,风险管理是核心命脉,这无法让风控能力强的平台获得差异化,信息中介实际上是让金融属性消失殆尽。”

  监管严格但地方有解释空间

  在研讨会上,各家P2P还提到自己遇到的具体困难,包括资金存管、债权转让等。

  意见稿明确要求“资金存管”,有现场嘉宾抱怨说,自己和银行倒也签了协议现在还没有办理下来,说是银行后台没有准备好。

  艺融网董事长刘权介绍,自己从事的是艺术品互联网金融,“我们平台拉个合作伙伴做风险背书,如果借款人不能还款,我们让合作方还投资人的收益和本金,这样不产生逾期。这是否合规,比较迷茫。”

  刘权谈到平台的债权转让模式引起争议,有人认为不合规,但淘当铺CEO王一认为,债权转让模式不属于资金错配,是合规的。而合力贷CEO刘丰认为,现在最清楚的是自融,是否由企业或关联企业的股东来借款。

  爱钱进创始合伙人杨帆说,最大的问题是平台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设立资金池,“那么风险金是不是资金池,比如我们自有资金大概7000万做风险金。”

  针对意见稿第25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代出借人行使决策。杨帆说,大额投资人能否授权P2P平台自动理财,如果不能代客决策,自动投标工具是不是也要取消?

  相对于不少P2P的担忧,刘丰则表示,“信息中介实际上是国家为我们减轻负担。金融要靠实力和资本说话的,如果出现挤兑、流动性问题怎么办。”

  刘丰认为,信息中介是只要你说实话做实事,真出问题投资人不会找你。“国家其实是尽量要打破刚性兑付,因为做金融我们承受不起。”但也有嘉宾认为,优秀的企业不应该怕这些风险。由于本次意见稿设定的过渡期是18个月,多家P2P负责人认为有些难掉头,“大家都是按金融来,中介是没有杠杆的,18个月未必改的回来。”

  好贷网CEO李明顺对意见总结了20个不能,包括不能自融、不能拆标期限和大小、不能做任何担保、不能到处宣传等。“如果严格执行的话,P2P全部都得死。”

  李明顺认为,不管出台什么东西,是骗子还是有骗子,能干事的还是能干。“意见稿一方面监管严格另一方面又由区域性来监管,这有了解释的空间,最终还是到地方各归各的主,每个地方会有不同的解释,这就比较符合中国特色的监管。”

(责编: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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