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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严打保荐代表人违法入股

两案罚没款共计1.5亿元

2015年08月15日08:33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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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8月14日电 (记者许志峰)中国证监会14日宣布,近期对两起证券公司保荐代表人违法入股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对保荐代表人李黎明实施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戴丽君、刘兴华分别实施了十年市场禁入措施,两案罚没款共计1.5亿元。

  依据《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保荐代表人通过直接持有或代持等方式入股拟上市公司攫取暴利的行为,公然触犯了法律禁令,违背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义务,应予以严厉打击。

  在李黎明案中,李黎明作为证券公司资深投行工作人员,明知自己的持股行为违法,已构成利益冲突,却刻意隐瞒代持公司身份,试图藉此规避法律规定,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在戴丽君、刘兴华案中,两人利用投行部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对拟上市公司进行改制辅导和保荐上市过程中,借用他人名义受让、持有拟上市公司股权,并在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并解除限售后卖出,获取巨额非法利益。

  这位发言人表示,对保荐代表人借保荐机会违法入股牟利的行为,证监会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从严从快打击,一经发现绝不姑息,净化从业队伍,提高行业守法意识和诚信水准。


  《 人民日报 》( 2015年08月15日 02 版)

(责编:薛白、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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